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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海王说她不干了 > 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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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二爷从不信口胡言。

    他既然说之前偶遇的那个年轻人命在旦夕了, 不过两日后,岭山郡就果不其然地出了变故。

    这件事说起来也是让人瞠目结舌。

    此地周边群山环抱,故而得名“岭山”, 显圣真君庙也正是建在其中一座山峰上, 虽有些陡峭, 但好在有前人修建的山路,攀登起来还算不上危险,只是走不了车驾,若是骑术不精的人,便只能认命地步行上山。

    本来百姓们也都习惯了,毕竟人皆惜命,只管老老实实地走上去就是了, 谁也不想平白无故地试一试纵身坠落的滋味。

    结果偏偏有人不信邪。

    ——城中一富商家的公子,夜里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兴头,与友人在郊外别庄欢宴后已是大醉,却一时酒劲上脑,竟效仿阮籍来了一出穷途之哭,回城路上居然把赶车的小厮推下去了, 看着他连滚带翻地撞在路边, 公子脸上又是笑又是泪,但一点也没有过去救人的意思,抢过马缰便驱车狂奔而去。

    小厮猝不及防被推下马车,当即便白眼一翻地昏死过去。等他头破血流地再睁开眼,空荡荡的路上只剩车辙,哪里还有他家公子的踪影?

    小厮的眼前顿时又是一黑。

    可他的卖身契还捏在主家手上,父母也都是富商家中的仆从,是万万不敢私自逃跑的, 左思右想之下,还是咬着牙一瘸一跛地赶回去求援。

    富商家中立时震动,连夜便派了人出来寻找,好不容易顺着车辙追到山脚下,看着那径自盘旋向上的车轮印子,原本火急火燎的一群人却突然都没了声音。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他们家的小少爷别的本事没有,最擅长的便是吃喝玩乐,乃是纨绔界的一号标杆人物。长到这么大,一双手也就抱过青楼花魁的细腰,偶尔故作风流地骑马出门,缰绳也必定是牵在下人手中的,绝没有勒痛小公子细皮嫩肉的手掌的道理。

    这么个四体不勤的宝贝疙瘩,走多两步路都要人扶,哪里有本事自己驾车上山?

    况且这山路供人行走还算开阔,却连运货的驴车走起来都要小心翼翼,若是两车迎面撞上了,简直恨不能各自卸了半边车板才好通过,更别提富商家气派又宽敞的马车了,哪怕是再熟练的车把式,也绝不敢冒险上山。

    那便是在拿命赚银子了。

    熟手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酒性大发的纨绔?

    再者说……

    “……少爷昨夜兴致好,还用了不少五·石·散。”

    看着那狭窄的山路,小厮在心中喃喃低语,似乎已经预见了一具山崖之下粉·身碎骨的尸骸。

    “没用的东西!让你伺候少爷,你就是这么伺候的?!”

    领头的管家神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一脚便狠踹在小厮身上,直让本就重伤在身的人倒地不起。

    “倘若少爷有个万一,你和你老子娘,且看有哪一个能逃得掉!”

    小厮浑身一颤。

    明明他才是无辜受难的那个人,平日里便被少爷随意打骂,这次更是被推下来摔得没了半条命。任谁来看,这事也不该怪到他的头上。

    但谁叫他生而卑贱?

    父母便是奴才,生下来的孩子便如家犬的幼崽一般,只是一个能说人话的两脚牲畜,挨了主家的打骂,还要吐着舌头舔着脸地再凑过去,围在主家的脚边讨好卖乖。最有用的时候也不过是看家护院,看不顺眼了便能顺手宰了,炖一锅肉再赏给另外的奴才。

    ——谁会和牲畜讲是非,论对错?

    “你们两个,把这小子给我看住了!”

    管家提着灯笼的手紧了又紧,先让人把这伺候不力的贱·奴反扣着手压住了,如果少爷当真遇难,至少还有个替罪羊能推出去挡一挡主家的怒火。

    小厮被强压着跪在地上,头上还没有来得及包扎的伤口血流不止,将大半张脸染得猩红,管家一眼扫过,脸色却更加铁青。

    要不是怕现在就把人打死了,他只想再上去补几脚!竟就这样被少爷甩下了,平白连累他们这许多人,大半夜地出来辛苦奔忙!

    “剩下的人随我上山!”

    管家咬牙切齿地走在最前头,有见机得快的仆从忙不迭地紧跟上去,手上灯笼提得老高,替管家把山路照得更亮堂些。

    “您小心脚下!”

    管家抬抬眼尾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一群人急切地上山搜寻,边走边呼喊少爷,仿佛快要连成山谷间的回声。可他们闹出这么大的阵仗,惊起的却只有林间鸟兽,时不时冒出一阵淅淅索索的声响,等他们赶过去一看,找到的只是几串大小不一的爪印。

    除此以外,再无回应。

    等到车辙突兀地断在半山腰,管家看着那深不见底的山崖,神色已经难看至极。

    早在发现少爷上山的时候,他心里便有了不好的预感,可是,当这预感得到印证的时候,管家还是禁不住啐了一口,心中暗恨不已,不知道回去要如何向主家交代。

    替他打灯笼的人探头看了山崖一眼,便被那择人而噬的黢黑惊得眼前一晕,下意识就移开目光。作为出来寻找少爷的下人之一,他也难免忐忑不安,这一下视线收得更是慌不择路,不经意间便四下环顾了。

    只见山林幽暗,众人静默,似乎都和他自己一样,已经预知到了自己前途不妙。

    等等……

    灯笼突然一晃,仆从下意识地睁大眼睛。

    ——他眼力不差,虽只是匆匆一瞥,还是捕捉到一块山石后隐约伸出一段布料,上面有金丝织成的纹路,就着一片星光与他们手中的灯火,在暗夜里闪烁出一点财大气粗的光芒。

    “啊,是少爷!少爷在那里!”

    众人大惊,立刻乌泱泱地围拢而上。管家使劲拨开挡在前面的几个人,抢过去一看,果然看见小少爷背依巨石,四肢软软地摊开,双目紧闭,也不知道是睡了还是昏了过去。

    但好歹还是活着的。

    管家看着小少爷起伏的胸·膛,只觉梗在自己喉咙里的一口气终于也能喘顺了。

    一群人七手八脚地把这宝贝疙瘩抬起来,送回了府中,又急忙忙请了医者过来看诊,确认只是服用五·石·散过量,且积·毒已久,想要拔除并非一日之功,但只要戒绝此药,从此以后好生修养,也不至于这一年半载的就一命呜呼了。

    富商家中为此如何鸡飞狗跳暂且不提。

    按理来说人找回来了,没缺胳膊没短腿,虽然莫名其妙丢了一辆马车,但是对富商来说显然不痛不痒,这件事到此便该是皆大欢喜。

    哪知道翌日一大早,就有山中猎户在崖下偶然找到了马车残骸,还有一具年轻男子血·肉模糊的尸·身。

    彼时,终于清醒的富家少爷捂着额头,混乱的脑海里闪过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他兴冲冲地驾着车,马儿在他的抽打下发了疯似的奔跑,原本狭窄得令人望而生畏的山路丝毫不能阻拦他的狂欢,夜风如刀刮过他的面颊,却吹不开酒意与药·物混杂着带来的兴奋,马鞭抽得一下更比一下用力,嘶鸣之声如乱箭般划破山间的黑夜。

    但这马车竟平安无事地跑到了半山腰,仿佛天意也在这一刻眷顾了凡人。

    ——然后再毫无征兆地收回这一点幸运。

    富家少爷只觉手上的缰绳突然一紧,似乎被另外一个人狠狠拽去了一截,耳边紧接着传来马儿凄厉的嘶鸣,已然失控的马车竟生生僵住了一瞬。就在这倏忽即逝的空档里,一只如铁钳般的大手已经横空杀了出来,当机立断地抓住富家少爷的手臂。

    他竟然被人从马车上一把拽了下来!

    富家少爷昏沉沉地抬起头,直冒金星的眼睛却已经看不清什么了,只觉一道异常健壮的身影挡在自己身前,抓着他的力道之大简直要捏碎小少爷的骨头,全没有家中下人的诚惶诚恐。

    碍眼又放肆!

    “混账东西!”

    正值狂乱的富家少爷顿生怒火,想也不想地奋力一推。先前宴饮时,他被陪酒的美人嘴对嘴地喂了不少五·石·散,身上有多热·燥,瞬间爆发的力气便有多骇人,竟当真把那道顽石般的身影搬开了。

    夜色茫茫间,那人似是惊愕地回头看了一眼。

    ——他原本就是听见了马匹嘶鸣,拼着一条命过来救人的,一手夺过缰绳牢牢绕在腕间,强行勒停了马车,一手把富家少爷拽下来。可被鞭打发狂的马匹本就难以控制,他再如何力大也不可能当真无穷,能勒停一瞬便几要折断手腕,再加上富家少爷这一推,下盘立时有些不稳。

    而马匹却在角力间愈发狂躁,本能地想要甩脱他这一道枷锁,反而不辨方向地拖着他靠近了崖边……

    年轻人牙关紧咬,逼出最后残存的一点力气,竭力稳住身子的同时想要松开腕间的缰绳。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腿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原来是马儿挣扎时踢中了他,直接便折断了他的膝盖骨。

    神志不清的富家少爷便眼睁睁看着那道身影倒了下去,像是一棵被拦腰砍断的大树,不过一个眨眼,便和他那辆华贵马车一起消失在夜色中……

    “……救了别人,自己却坠崖而死么?”

    猎户对着这一具年轻的尸·身不知所措时,障眼法阻隔之下,敖灼也正站在崖底,看向身边的显圣真君。

    “好人不得好报,虽说也不是新鲜事了……”她一顿,还是问道,“但我真是有些好奇,他前世做了什么,今生才会落得这个下场?”

    ——究竟得是怎样穷凶极恶的前因,才会让显圣真君都站在一旁,不该抑或不能出手相救?

    她这一句的弦外之音实在明显,杨戬眼睫轻垂,面上神色波澜不兴,说出来的话却仿佛是天边一记惊雷。

    “身为玉虚宫门人,私放妖魔,被罚历劫八世,渡人间八苦,最后耽于情之一字,与妖魔相恋,为救其性命,生取九十九颗幼·童活心。”

    敖灼的目光微微一深。

    显圣真君却没有看她,他的视线落在不远处的尸·身上,停驻良久,然后极慢地闭上了眼睛。

    “死后入鬼域,因罪孽深重,自此生生世世不得善终,亡于及冠之年,以余生寿数和福荫偿还昔年因果。”

    一时之间,似乎连吹过崖底的风都冷如寒冰。

    “……啊。”

    敖灼却慢条斯理地应了一声“原来如此。”

    真君要顾全西海小魔头的脸面,不好直言赶她走是一回事,但明知她对他另有所图,所以才死缠烂打地非要跟上,却还是带着她一起来岭山郡降妖除魔……

    ——原来,如此啊。

    西海小魔头顿时心情复杂。

    好家伙,她都不知道是该为显圣真君婉转至极的劝诫苦笑,还是该开心他连劝解她的时候,都不想让她难过或者难堪……

    不过,堂堂真君愿意为她这么费心思,多少也算是个进步吧?

    西海小魔头给自己鼓了鼓劲,憋住一口久攻不下的老血——“敖灼”已经活了一千多年了啊,再没有比这更要命的“久攻”了,便不动声色地接着往下对台词。

    “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倒没有听过这一位的事迹。”

    三界皆知,西海敖灼是显圣真君殿的常客。

    明明她也不是昆仑山的弟子,来往得却比人家正牌弟子还勤快。起码别人还有下山历练、闭关修炼的时候,同门之间百十来年碰不到面都很正常。但是到了敖灼这里,哪怕只是两三个月见不到她,哮天犬都忍不住要抬头望天,想着是不是他们西海太过霸道,逼着太阳都要从西边升起来了?

    从前她做“阿绯”的时候,因昆仑山大能众多,一个照面就有可能看破她的障眼法,敖灼还算是安分守己,除了偷溜下凡以外,其余时间都呆在真君殿,鲜少与旁人打交道。

    ——对敖灼而言,只要有显圣真君作陪,七十余年的仙侍生涯也短暂得一闪而逝。

    但后来就不同了。

    昆仑山立世万载,上下几代弟子连带着各自洞府的仙侍仙童,人数加在一起便不容小觑。而自成年礼后,四海龙王赠予她掌珠之剑,敖灼便自认是条能扛事的正经龙了,再不好当着这么些外人的面,不管不顾地跑去做她的“阿绯”。

    打那以后,她每次前去真君殿,便没有像从前似的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直接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站在门外等仙侍通传,或者是真君察觉她来了,先一步出来迎接。

    “又不是不认路,自己回来不就得了,还非要我主人过去请……”

    哮天犬还曾腹诽过,不明白小魔头又在作些什么——她还是“阿绯”的时候,为防从凡间回来却被挡在门外,真君殿的结界便不会再拦着她了,哪怕是她做回敖灼以后,也是一样的通行无阻。

    事到如今才讲究起礼数,早干什么去了?

    神宠心中愤懑。

    真君却没有多做解释。

    敖灼来得次数多了,总有撞上别人的时候。真君便会替她引荐,言道这是他的一位小友,出身西海敖氏,天赋之高千古未有。托他的福,竟还有人硬塞给敖灼见面礼,饶是以西海小魔头的性子,也颇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也正是因此,她在昆仑山混得不说风生水起吧,但总算是熟门熟路了,连杨戬那位动辄闭关不见人的师父玉鼎真人,都与敖灼有过几面之缘。

    ——但她从没有听说过,玉虚宫居然出过这么一个血债高筑的逆徒。

    被贬谪仙,以凡人之身取九十九颗幼·童心脏……

    “鬼域竟还容他继续投作人胎?”

    “……此事发生之时,凤族意安尚未在鬼域称王,十殿阎罗便秉承生死簿行事。”

    显圣真君面色平淡,闭合的眼眸没有泄露出任何情绪。

    “且他仍有天缘在身。”

    敖灼神色不变“因为他出自玉虚宫?”

    “……”

    显圣真君终于睁开双眼,眸光清明而平缓“因为他原身乃是孟极,伴太虚玄光鉴而生。自法宝诞育之日起,便身负看守之责,可罚,可贬,但神魂不可灭。”

    那是来头不小。

    西海小魔头想着初见时那个年轻人厚重健壮的身影,再看看身边的真君,眼底便仿佛倒映着他的玄衣似的,突然掠过一点无人可见的暗色。

    “难怪……”

    真君抬眸看向她。

    “难怪那一日,他在真君庙里郑重参拜。”

    无论来历如何,既然要从鬼域投生去人间,自然就要遵照鬼域的规矩,哪怕是昆仑至宝的守护神兽,也不可能带着法力与记忆投胎转世。何况显圣真君只是昆仑山的三代弟子,太虚玄光鉴却是上古法宝,孟极与它相伴而生,理所当然便要比杨戬年长辈高。

    那么,他如今已经是一个什么都不记得的凡人了,为何叩拜神像时会异常虔诚?

    答案很简单。

    因为孟极依从本能去跪的不是杨戬,而是功法已至大成的显圣真君。

    杨戬修习太上忘情决,这件事并不是机密。但放眼三界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太上忘情决是元始天尊着手修改后的名字,这门功法原本叫做……

    ——补天诀。

    乃是当年不周山崩,天柱折,天穹缺,凡间哀鸿遍野,天道感其拼死求活之心,将补天之法藏于日月星辰之辉,遂诞太虚玄光鉴。

    此后玉虚宫立,汇聚三界英才,乃至于法力通天者亦不可计数,却无一人能修炼此功法。

    直到一杨姓少年拜入玉鼎真人门下。

    他以三跪九叩之大礼拜师,礼成时,太虚玄光鉴陡生异象,功法自镜中浮现,伴随万丈光辉贯·穿苍穹,灵气激荡之剧烈,竟能引致昆仑灵脉震动不止。

    掌管玄光鉴的元始天尊便有所悟,亲传功法于杨戬。

    ——圣人忘情,至公至德,泽被万物,身补天阙。

    这才是所谓的“太上忘情决”。  ,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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