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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热血雄鹰 > 第九十二章 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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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鹰特种新队员集训营,号码墙前面,十八名菜鸟站成两列,黑色贝雷帽搭配丛林迷彩服,武装带束腰,个个显得精神抖擞,杨立、老龟面向新队员们站立,老龟手里抱着一摞臂章和胸条,是专属于雄鹰特战大队的臂章和特种部队胸条。今天,菜鸟们迎来了他们从军生涯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时刻——雄鹰大队的入队仪式。

    林不凡等菜鸟特种兵们昂首跨立,并重新佩戴上了属于自己的军衔肩章,此刻每个人脸上没有涂抹花花绿绿的迷彩油,取而代之的是有些开裂的皮肤,黝黑的肤色,但是脸上都带着一副眼神坚定、神情刚毅的表情。

    号码墙上,从开始的三百多个号码牌,到剩下的十八个,如今这十八个号码牌已经替换成为了每个人的真实姓名,三个多月的日日夜夜,号码墙见证了这十八名新队员的蜕变。

    杨立站在队列前面,开始用他那嘶哑却又浑厚的嗓音讲话:“今天,我很高兴的向大家宣布,经过三个月的训练,你们通过了最后的考验,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特种兵了,我代表雄鹰特种大队欢迎你们的加入,成为特种战士,既是你们的荣誉,也是你们的责任,更意味着担当、奉献甚至是牺牲。告诉我,你们当兵的誓言是什么?”w~

    特种兵们齐声怒吼:“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很好,你们愿意为祖国和人民献出你们的生命吗?”

    特种兵再答:“时刻准备着!!!”

    “好,下面,开始给你们发放队部标志。”杨立说完,对着老龟示意。

    老龟走上前几步,开始给每一名新队员发放臂章和胸条。老龟走到每一个新队员跟前,将臂章和胸条拍到每个人身上,一边说道:“从此刻开始,你们不再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你们是雄鹰特种大队的特种战士,陆军中最精锐的战士团体中的一员,永远不要忘记此刻说的每一句话,记住,一日雄鹰人,终身雄鹰人。”

    士兵们默默佩戴好雄鹰臂章,贴好特种部队的胸条,十几张嘴里吼出了同一句话:“一日雄鹰人,终身雄鹰魂!!!”虽然只是十几个人发出的铮铮誓言,却也是掷地有声,热血澎湃。

    入队仪式完毕,特种兵们都显得非常兴奋,每个人都相互整理着对方的仪容,对着整容镜看了又看,杨立继续说道:“为了确保以后行动的保密性,按照常规,你们每个人都将有一个行动代号,现在你们可以为自己取一个代号,一般我们的代号都和飞禽有关系,特别注意,代号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我的代号你们都知道,雪鹰。现在你们可以商量下,给自己取个代号。”

    于是,几个新队员围在一起,开始给自己取代号了,赵寻欢首先想到,立即说道:“我是卫生员,治病救人是天职,啄木鸟这个代号挺适合我。”

    段天宇想了半天道:“那你这么说,我从小在山里长大,那我就叫山鹰吧。”

    战小虎沉默片刻,想了想也说道:“我就叫秃鹰吧。”

    林不凡也说了自己的代号:“猎鹰。”

    孟佳妮兴奋的像只青蛙一样,活蹦乱跳的,她也早已经想好了自己的代号,兴奋的说道:“那我就叫蜂鸟吧。”

    肖强紧接着来,“那我就叫金雕,怎么样,简直高大上!!”说完竟洋洋自得起来。

    没想到却遭到了五人的一直反对:“不行,金雕是大队长的代号。”

    “那猫头鹰呢?”

    “不行,那是桂班长的代号。”众人再次否决。

    “那海鹰呢?”

    “不行,也有人用了。”

    接着肖强又说了一大堆的代号,但都是别人已经有用的了,肖强愁眉苦脸的问:“那你们说我该叫什么嘛?”

    林不凡提议,“那我们都想想,帮他取个代号。”“我看就就叫蟑螂呗。”孟佳妮冷不丁的冒出来一句,立即逗乐了大家,但是却一致的赞成肖强用这个代号,这家伙几次都能够化险为夷,真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叫蟑螂挺符合他的气质。林不凡提议:“同意肖强同志用蟑螂这个代号的举手!”

    五个人齐刷刷的举起了右手,肖强一脸苦恼,无奈的说道:“好吧,那我就是打不死的蟑螂吧。”

    于是,蟑螂这个代号就这么定了下来。

    。。。。。。

    H市,陈振宇家门口,一辆迈巴赫S600缓缓停了下来,四个身着黑色西服,戴着墨镜和白手套的保镖站立四周,车门打开,从车里出来一位中年男子,中等身材,穿着打扮也能看出是有钱人,但是却不同有些土豪那样的架势,反倒显得和一般一样,见到男子下车,陈振宇笑容满面的迎了上去。

    “老连长,好久不见,来我这儿提前说一声啊,我好准备准备。”中年男子同样显得十分兴奋,给陈振宇来了个一个大大的拥抱,“振宇啊,好久不见了,你调来H市也不提前说一声,该准备的人是我才对嘛。”

    陈振宇赶紧说道;“知道老连长忙,所以不敢打扰你,再说了,这么多年了,你帮我太多了,我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你了。”

    中年男子故作生气的样子,“你要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你不要忘了,咱们可是几十年的战友情。”

    陈振宇点点头,连连称是,“对对对,是我错了,老连长,里面请。”客套话说完,二人进到了屋子里。

    中年男子名叫宋坚,H市的首富,曾经和陈振宇在雄鹰侦查大队服役,是陈振宇的连长,后来专业到了地方,主动辞职经商,竟然凭着一股子闯劲,渐渐做到了H市首富的位置。

    宋坚穿着阿玛尼的西装坐在沙发上,不同于一般的土豪,宋坚没有大肚腩,身材保养的很好,看来平时没少运动,虽然五十多岁的年纪,单从面相上却难以看出他的真实年纪,一身打扮也很和适宜,脚上的鳄鱼皮鞋锃光瓦亮,苍蝇飞上去估计都得打滑,他身后的几个保镖也是个个人高马大,体型彪悍。

    宋坚环视屋子一周后,点燃了一支烟,吸一口道:“振宇啊,你看看你,现在都什么年代,现在怎么还住这样的房子呢?”宋振宇笑了笑道:“这我不是刚来H市嘛,这是上一任副局长住过的房子,现在单位分给我了,有的住就好了,我没想那么多。”

    宋坚一脸不悦道:“那你也不能苦了弟妹和孩子嘛,这样吧,这次来也没买什么东西,这个你拿着。”说完,扔出去一串钥匙。

    陈振宇单手接住,仔细看了一眼,不解的说:“这是什么?”

    宋坚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在江湾城的一套房子,不是什么好房子,但是环境还算不错,抽空就搬过去吧。”江湾城,H市的富人聚集地,高档别墅区,全部都是独栋院落格局,一套房价值起码在两百万。

    陈振宇笑笑,也不推迟,很自然的就将钥匙揣在了裤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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