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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方云韩若晴 > 第248章 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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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似乎是目前,最合理,最正确的解释了。

    毕竟这种事.....明显,不是人力所能及的。

    众人,虽然没说,但是内心里也认定,这件事,已经属于灵异案件了。

    除了那些,超脱生死,跃然于科学之上的灵异鬼混,凡人....谁能制造这种的场景?队长,荆凝闻言,面色一凝,狠狠的瞪了那名警员一样。

    红唇轻启,娇声厉喝。

    “胡说什么呢,我们可是警察,这世间,那有什么鬼神邪魅,一切不过是人们的杜撰而已!”

    荆凝一声厉喝,直接将鬼神这个结论,给否定了。

    世间。

    根本没有鬼!根本没有神!就算有,她荆凝也要将他抓捕归案!因为.....她是警察!不过,话虽如此。

    荆凝自己,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娇躯也忍不住有些轻颤,内心微微发毛。

    不过,即便这个案子,很诡异,她也认为,这肯定是人做的。

    只是。

    这里.....曾经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何人。

    竟然能有如此恐怖的手段.....一千多人呀,竟然同时跪地而亡!!……晚秋的天,入夜很快。

    仅仅下午七点。

    暮色就已经降临,天空之上,已经有星辰点缀了。

    中科院门前。

    和往常一样,方云缓缓的靠在车上,静静的等待林诗露下班。

    方云,一身白色西装,凛冽桀骜的眼神,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噙着骄傲的薄唇,额前的碎发,轻轻盖过眼睛。

    坚毅的侧脸,看不出深浅。

    方云轻轻的靠在车子的前端,面色淡漠,轻仰天空,睥睨天下,漠视.....万物。

    而于禁。

    则双手背负,神色肃然,恭敬的守在一旁。

    两个人。

    一个儒雅恬静,一个威严肃穆。

    很难相信,他们才刚刚经过一场杀戮。

    中科院下班的,小女院士们,看着两人,频频投去好奇的目光,对于她们来说,这两个男人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不仅帅,气质还能特殊。

    而这些人,却完全没有想到,这两个家伙,在不久前,刚刚屠戮上千人!

    等了一会。

    一道妙曼,身材婀娜的倩影,终于,从中科院内走了出来。

    正是林诗露。

    林诗露拿着挎包,走出中科院后,第一时间就抬起了头,然后第一眼就看到了靠在车子前段的方云。

    顿时,绝美的俏脸上,扬起一丝,宛如昙花绽放一样的笑容,美眸当中,更是闪烁着一抹掩盖不住的欣喜。

    借着,她就像刚刚放学的小学生一样,拉开步伐,就跑了起来,秀丽的长发,在空中飘荡。

    “小天。”

    林诗露,兴高采烈的叫了一声,也不顾不得旁边有人看着。

    一路小跑。

    很快就来到了方云的身前。

    方云闻言,缓缓的转过身,脸上微微带着笑,眉目清俊,带着三分暖意,眼眸流转之间,有种说不来的意味。

    看着林诗露,方云浅然一笑,然后他从打开车窗,从里面,掏出一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放在了林诗露的面前。

    “姐,这是你最爱吃的小吃!”

    方云语气轻缓,淡淡的说道。

    “啊,冰糖葫芦!”

    林诗露一看见方云手中的东西,精致的美眸中立刻焕发出,更为精彩的灿烂。

    “现在,都没有这种东西卖了,你在那里买到的?”

    林诗露拿着手中的冰糖葫芦,爱不释手的问道。

    “顺路遇到,就买了。”

    方云平静的说道,面色如常。

    身后的于禁闻言,眼角却是微微一抽。

    什么顺路。

    这不是,他硬逼着自己,去往老城区,在里面兜兜转转,最后,起码转了好几个小时候,才在一个老爷爷店铺那里,才买到的吗。

    毕竟,现在这种快节奏的社会,很多像这种充满地方和童年特色的美食,已经很少有人做了。

    “真的啊,你运气太好了,我想吃这个东西很久了,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哪里有卖的。”~

    看着手中的冰糖葫芦,林诗露绝美的俏脸上,充满着笑意,抑制不住的是,无尽的惊喜。

    “谢谢你,下天!”

    从小,她就喜欢吃冰糖葫芦。

    记得。

    以前的她,总是很调皮,老被父亲罚,而每次他都会哭。

    每当她哭的时候,方云和林炎,总会捧着一串冰糖葫芦,递到她面前。

    然后,她就不哭了。

    那个时候,林诗露并不知道,其实那串冰糖葫芦,是用方云和林炎两个人的全部零花钱买的。

    而她跟林正天闹翻之后,就再没吃过冰糖葫芦了。

    后来,方云去参军,五年,音讯全无。

    如今。

    再次看到这冰糖葫芦,林诗露,就感觉像是回到了从前,一时有些感慨。

    要是.....林炎还在的话,该有多好!看着林诗露那惆怅的面色,方云便知道,她又想起了往事,顿时淡淡的笑道:“姐,快吃吧,你不吃的话,待会我可抢了!”

    林诗露闻言,笑着笑着,眼眶便红了。

    当年的方云也很馋,冰糖葫芦虽然是他和林炎买给林诗露的,但是每一次他都会抢一半来吃,而林炎只能拿着光秃秃的签子,一脸幽怨的看着他们。

    喜极而泣,看着手中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林诗露,不过形象,狠狠的将其中一颗咬在嘴中。

    夜色降临。

    黑色的潜龙跑车,缓缓的行驶在兴义的路上。

    路旁,灯火辉煌,霓虹闪烁。

    车外,花红酒绿,兴义,繁华的夜生活开始了。

    旁边。

    林诗露,忽然开口对着方云说道:“小天,姐姐,想吃了糖醋排骨了。”

    方云闻言,微微一笑,淡淡的点点头,然后说道:“好,回去,我就给你做。”

    随后。

    方云便让于禁开车到超市,选购了一些食材,买了很多东西。

    等他们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快接近九点了。

    晚秋的天,自然带着一丝寒意。

    厨房内。

    方云,将买来的排骨,焯水,去沫,整理干净。

    然后放入宽油。

    方云,虽然是个男子,经常驰骋沙场,但是对于,做菜,却也有一番本事。

    他的厨艺,绝妙绝伦,很多厨师都比不过。

    只不过,他一般不亲自下厨而已。

    此时。

    月明星稀。

    窗外,月光皎洁,落在树梢间,伴随着,点点星辰的点缀,看上去很是美丽。

    房间内。

    一道道菜,正在方云的手下,缓缓生成。

    “于禁。”

    沙发上,林诗露忽然开口。

    “小姐,您有何吩咐。”

    于禁顿时起身,恭敬的问道。

    “去取些酒来,待会,我要跟小天喝酒,记住,要烈酒!”

    林诗露,意味深长的说道。

    于禁闻言,微微一愣。

    随后,他面露了然之色,很久就走了出去,然后买回来,几瓶,北境特产的呼麦酒。

    这种酒。

    是北境军区的特供酒,也是大夏,最烈的酒,酒的度数,一般都是六十五度以上。

    一般人,根本喝不到。

    这几瓶,还是他叫驻扎在兴义的潜龙卫送来的。

    很快。

    方云便从厨房出来了,菜也摆满了一桌。

    林诗露,立马拉着他坐下。

    然后,开瓶倒酒。

    方云和于禁二人,坐在桌前,端起酒,直接干尽。

    猛烈的白酒,就像一条怒龙一样,闯进他们的胃里,男人的豪爽和心情,便在这一刻体现。

    大口吃肉。

    大碗喝酒。

    方汉子也!喝完一杯之后,方云便知道,这是呼麦酒,而他也深知这呼麦酒的厉害,顿时就拦住了林诗露,不让他喝。

    不过,在她强烈的要求下,方云还是让她小酌几口。

    林诗露,红唇微张,轻轻饮下一口,秀眉顿时紧蹙,面色变得有些难看。

    难怪,方云会不让她喝。

    这酒,的确是太烈了!不过,林诗露还是忍着辛辣,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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