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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种事.....明显,不是人力所能及的。
众人,虽然没说,但是内心里也认定,这件事,已经属于灵异案件了。
除了那些,超脱生死,跃然于科学之上的灵异鬼混,凡人....谁能制造这种的场景?队长,荆凝闻言,面色一凝,狠狠的瞪了那名警员一样。
红唇轻启,娇声厉喝。
“胡说什么呢,我们可是警察,这世间,那有什么鬼神邪魅,一切不过是人们的杜撰而已!”
荆凝一声厉喝,直接将鬼神这个结论,给否定了。
世间。
根本没有鬼!根本没有神!就算有,她荆凝也要将他抓捕归案!因为.....她是警察!不过,话虽如此。
荆凝自己,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娇躯也忍不住有些轻颤,内心微微发毛。
不过,即便这个案子,很诡异,她也认为,这肯定是人做的。
只是。
这里.....曾经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何人。
竟然能有如此恐怖的手段.....一千多人呀,竟然同时跪地而亡!!……晚秋的天,入夜很快。
仅仅下午七点。
暮色就已经降临,天空之上,已经有星辰点缀了。
中科院门前。
和往常一样,方云缓缓的靠在车上,静静的等待林诗露下班。
方云,一身白色西装,凛冽桀骜的眼神,细细长长的单凤眼,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噙着骄傲的薄唇,额前的碎发,轻轻盖过眼睛。
坚毅的侧脸,看不出深浅。
方云轻轻的靠在车子的前端,面色淡漠,轻仰天空,睥睨天下,漠视.....万物。
而于禁。
则双手背负,神色肃然,恭敬的守在一旁。
两个人。
一个儒雅恬静,一个威严肃穆。
很难相信,他们才刚刚经过一场杀戮。
中科院下班的,小女院士们,看着两人,频频投去好奇的目光,对于她们来说,这两个男人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不仅帅,气质还能特殊。
而这些人,却完全没有想到,这两个家伙,在不久前,刚刚屠戮上千人!
等了一会。
一道妙曼,身材婀娜的倩影,终于,从中科院内走了出来。
正是林诗露。
林诗露拿着挎包,走出中科院后,第一时间就抬起了头,然后第一眼就看到了靠在车子前段的方云。
顿时,绝美的俏脸上,扬起一丝,宛如昙花绽放一样的笑容,美眸当中,更是闪烁着一抹掩盖不住的欣喜。
借着,她就像刚刚放学的小学生一样,拉开步伐,就跑了起来,秀丽的长发,在空中飘荡。
“小天。”
林诗露,兴高采烈的叫了一声,也不顾不得旁边有人看着。
一路小跑。
很快就来到了方云的身前。
方云闻言,缓缓的转过身,脸上微微带着笑,眉目清俊,带着三分暖意,眼眸流转之间,有种说不来的意味。
看着林诗露,方云浅然一笑,然后他从打开车窗,从里面,掏出一串,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放在了林诗露的面前。
“姐,这是你最爱吃的小吃!”
方云语气轻缓,淡淡的说道。
“啊,冰糖葫芦!”
林诗露一看见方云手中的东西,精致的美眸中立刻焕发出,更为精彩的灿烂。
“现在,都没有这种东西卖了,你在那里买到的?”
林诗露拿着手中的冰糖葫芦,爱不释手的问道。
“顺路遇到,就买了。”
方云平静的说道,面色如常。
身后的于禁闻言,眼角却是微微一抽。
什么顺路。
这不是,他硬逼着自己,去往老城区,在里面兜兜转转,最后,起码转了好几个小时候,才在一个老爷爷店铺那里,才买到的吗。
毕竟,现在这种快节奏的社会,很多像这种充满地方和童年特色的美食,已经很少有人做了。
“真的啊,你运气太好了,我想吃这个东西很久了,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哪里有卖的。”~
看着手中的冰糖葫芦,林诗露绝美的俏脸上,充满着笑意,抑制不住的是,无尽的惊喜。
“谢谢你,下天!”
从小,她就喜欢吃冰糖葫芦。
记得。
以前的她,总是很调皮,老被父亲罚,而每次他都会哭。
每当她哭的时候,方云和林炎,总会捧着一串冰糖葫芦,递到她面前。
然后,她就不哭了。
那个时候,林诗露并不知道,其实那串冰糖葫芦,是用方云和林炎两个人的全部零花钱买的。
而她跟林正天闹翻之后,就再没吃过冰糖葫芦了。
后来,方云去参军,五年,音讯全无。
如今。
再次看到这冰糖葫芦,林诗露,就感觉像是回到了从前,一时有些感慨。
要是.....林炎还在的话,该有多好!看着林诗露那惆怅的面色,方云便知道,她又想起了往事,顿时淡淡的笑道:“姐,快吃吧,你不吃的话,待会我可抢了!”
林诗露闻言,笑着笑着,眼眶便红了。
当年的方云也很馋,冰糖葫芦虽然是他和林炎买给林诗露的,但是每一次他都会抢一半来吃,而林炎只能拿着光秃秃的签子,一脸幽怨的看着他们。
喜极而泣,看着手中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林诗露,不过形象,狠狠的将其中一颗咬在嘴中。
夜色降临。
黑色的潜龙跑车,缓缓的行驶在兴义的路上。
路旁,灯火辉煌,霓虹闪烁。
车外,花红酒绿,兴义,繁华的夜生活开始了。
旁边。
林诗露,忽然开口对着方云说道:“小天,姐姐,想吃了糖醋排骨了。”
方云闻言,微微一笑,淡淡的点点头,然后说道:“好,回去,我就给你做。”
随后。
方云便让于禁开车到超市,选购了一些食材,买了很多东西。
等他们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快接近九点了。
晚秋的天,自然带着一丝寒意。
厨房内。
方云,将买来的排骨,焯水,去沫,整理干净。
然后放入宽油。
方云,虽然是个男子,经常驰骋沙场,但是对于,做菜,却也有一番本事。
他的厨艺,绝妙绝伦,很多厨师都比不过。
只不过,他一般不亲自下厨而已。
此时。
月明星稀。
窗外,月光皎洁,落在树梢间,伴随着,点点星辰的点缀,看上去很是美丽。
房间内。
一道道菜,正在方云的手下,缓缓生成。
“于禁。”
沙发上,林诗露忽然开口。
“小姐,您有何吩咐。”
于禁顿时起身,恭敬的问道。
“去取些酒来,待会,我要跟小天喝酒,记住,要烈酒!”
林诗露,意味深长的说道。
于禁闻言,微微一愣。
随后,他面露了然之色,很久就走了出去,然后买回来,几瓶,北境特产的呼麦酒。
这种酒。
是北境军区的特供酒,也是大夏,最烈的酒,酒的度数,一般都是六十五度以上。
一般人,根本喝不到。
这几瓶,还是他叫驻扎在兴义的潜龙卫送来的。
很快。
方云便从厨房出来了,菜也摆满了一桌。
林诗露,立马拉着他坐下。
然后,开瓶倒酒。
方云和于禁二人,坐在桌前,端起酒,直接干尽。
猛烈的白酒,就像一条怒龙一样,闯进他们的胃里,男人的豪爽和心情,便在这一刻体现。
大口吃肉。
大碗喝酒。
方汉子也!喝完一杯之后,方云便知道,这是呼麦酒,而他也深知这呼麦酒的厉害,顿时就拦住了林诗露,不让他喝。
不过,在她强烈的要求下,方云还是让她小酌几口。
林诗露,红唇微张,轻轻饮下一口,秀眉顿时紧蹙,面色变得有些难看。
难怪,方云会不让她喝。
这酒,的确是太烈了!不过,林诗露还是忍着辛辣,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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