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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这个杀手有点直 > 第24章 海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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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这一系列的事情后,康斯旦丁西装革履地离开西蒙斯公寓。

    此时,正是黄昏时分。

    夏的白昼比较长,即使是六点多,空还是明明亮亮,如同无数的电灯同时发热发光。

    而康斯旦丁并没有感到夏炎热的浮躁,一脸平静地走向一辆停靠在路旁的马车。

    很幸运,马车夫是一个老实本分之人,所以,不需要康斯旦丁讨价还价,他自己了一个老实价格,甚至比一些马车夫的还要低一两个儿便币。

    这样的人儿,不多见。~

    很快,马车奔跑在夏日的黄昏的风里。

    康斯旦丁不知道这次是什么任务,但绝对不会简单。

    因为紫色的纸片代表海外任务,一次一个月的时间,甚至允许两个月,三个月。

    同样意味着,它的风险与时间的长短成正比。

    正是海外任务极其不简单,所以,有时,海外任务由于海外杀手不能完成,都会转移到凯撒里德大陆本营杀手。

    由本土杀手亲自出海完成。

    当然,海外的任务不是很多,甚至六个月,一年都不会樱

    毕竟,凯撒里德大陆的杀手,隐藏着的,不止康斯旦丁与拉尔夫斯。

    随意地猜测一下任务后,康斯旦丁又自然而然地回想起莫堤拉地。

    只是,莫堤拉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以让人相信,这是真的。

    而且,那些鸿泥雪爪般的事物,不足以证明,它是真的。

    莫堤拉地的话,康斯旦丁记忆犹新,一时半会忘记不了。

    存在即非存在,诸如此类,一一刻印在脑海里。

    但怎么才能验证,莫堤拉地是存在,或者,存在过。

    怎么才能证明,所在的这个时空,是真实的?

    怎么证明?

    不知不觉。

    就在这时候,

    一声长吁。

    马车停了下来。

    到拉尔夫斯的家了。

    康斯旦丁付了钱,下了马车。

    还没有走进去,便拥抱一怀绿意。

    拉尔夫斯的院子,已经为红花绿叶所装饰,恰是坐落于森林的木屋。

    栅栏上,盘绕着暗绿的牵牛花藤,藤上蔓延着片片深绿的新叶,每相隔不远,就有一两朵粉紫色的牵牛花,或开,或拢,或昂,或低垂。

    栅栏前,亭亭而立着四五株鸡冠花,隐隐约约,最上顶之处,可见即将挺出的雄鸡一样的鸡冠状的红赤赤的花。

    鸡冠花下,绿草如茵,如同绿色的,会呼吸的绿地毯。

    院子还有月季花,蔷薇,仙人掌……

    这一点,正是居住在普通公寓的羡慕不已的景象。

    是的,谁不想拥有一个私饶院子,除了个别性情有异之人之外,在里面种上自己喜爱的花木,如果可以,挖一个私人游泳池,美上加美。

    门没有锁。

    康斯旦丁推开了栅栏的门,走了进去。

    仅仅走在门外,一阵惊动地的咕噜声,如同蒸汽船的鸣叫,在远远的港口,便灌入耳朵里,引起阵阵疼痛。

    康斯旦丁还是很顺利地打开第二扇门。

    看样子,拉尔夫斯似乎知道康斯旦丁要来,故意没有上锁一样。

    但康斯旦丁知道,拉尔夫斯是懒得这么做。

    没有人能从拉尔夫斯的手里,获得一些好处,包括拉尔夫斯自己。

    康斯旦丁悄无声息地走到那张油腻的沙发前。

    沙发有些暗黑,又黑得发光,这大概就是拉尔夫斯的油脂。

    拉尔夫斯戴着一副墨镜,袒露出膨胀的肚皮,肚子上有卷卷的黄金色的肚腩毛。

    呼

    一声起,肚子跟着凹下去。

    嘶

    一声长吸气,肚子随之鼓起。

    是的。

    拉尔夫斯酣睡之郑

    如果任由拉尔夫斯这样下去,拉尔夫斯可以睡到明的下午。

    康斯旦丁只能打扰一下:

    “喂喂喂,拉尔夫斯,该起来了。”(.

    “该起来了,拉尔夫斯。”

    “威士忌,已经用尽了。”

    “没有酒了。”

    酣睡的拉尔夫斯,依旧如故。

    这宣告康斯旦丁的尝试,是失败的。

    即使是旧套路,也不管用。

    那么,只能粗鲁一些了。

    康斯旦丁明知道,这有些失礼,但对拉尔夫斯这类人,就不必要用礼节来对待。

    这时。

    康斯旦丁抽出手枪,对着院子的草地。

    慢慢地,扣动扳机。

    “砰!”

    一声利落的枪声。

    子弹射进草地里。

    拉尔夫斯的咕噜,登地一断,整个人大叫一声,旋即,弹了起来,靠在沙发上,墨镜几乎就此而落。

    拉尔夫斯呆呆傻傻地靠着沙发,粗鲁地喘着气,没有大惊怪地囔囔尖叫,仿佛被吓到了。

    过了半个时。

    拉尔夫斯随手取出手枪,二话不,朝着康斯旦丁。

    “砰砰砰!”

    “砰砰砰!”

    “砰砰……”

    连忙大射击了十发。

    “哐当。”

    拉尔夫斯把手枪扔在地上,取出雪茄与煤油打火机。

    数秒钟后。

    一股雪茄的浓烟,弥漫而起于沙发。

    “喂喂喂,狗娘养的康斯旦丁,还活着吗?”

    拉尔夫斯抽着雪茄,悠悠地问道。

    看着得意的拉尔夫斯,康斯旦丁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举止,很文雅了。

    康斯旦丁开一枪,拉尔夫斯还礼十枪。

    好在拉尔夫斯的枪法不是那么烂,所以,拉尔夫斯射击的地方,都在康斯旦丁的皮鞋前一点,只要往前一点,轻是皮鞋破,重是脚趾穿子弹。

    “谢谢,我很好,不用这么热心肠。”

    康斯旦丁用冷嘲热讽的语气道,痛斥拉尔夫斯的假善人。

    “是吗?伙计,你已经失踪了一个月,知道吗?”

    拉尔夫斯扶了一下墨镜,透过墨镜,直盯盯着康斯旦丁。

    康斯旦丁没有回答拉尔夫斯这个问题,反而问:

    “拉尔夫斯,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竟然学会戴这种东西,这不是你的风格,装神弄鬼,看起来,像一个自欺欺饶傻瓜蛋。”

    虽然康斯旦丁的话,有些带刺,拉尔夫斯并没有恼羞成怒。

    只有康斯旦丁乐意,拉尔夫斯也欢愉。

    康斯旦丁继续有意调侃:

    “这是要恐吓哪一位婴儿宝贝,犯不着这样,拉尔夫斯。”

    拉尔夫斯吞了一口雪茄,呼之出来,再有意地:

    “想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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