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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这个杀手有点直 > 第10章 SS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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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旦丁先换了木屐,再把冰块放在浴缸旁,洗了手,走出来。

    “亲爱的歌莉娅,过来,这里。”康斯旦丁蹲下来。

    歌莉娅款款深情地走着性感的猫步,袅袅娜娜。

    到了康斯旦丁面前。

    “好的,亲爱的,这就给你最爱的。”康斯旦丁俯下身给歌莉娅亲了亲脸颊,两边的两颊都挨个亲了。

    “好的,亲爱的,等等先,如你所愿。”

    康斯旦丁一边说道,一边走去酒柜拿猫食。

    “哗啦——”

    拉开酒柜的柜门,取出一袋老人头牌猫食,再关上,走到歌莉娅的区域。

    “哗啦啦”!

    倒下猫食在一个干净的圆形的盒子里。

    “吃吧,亲爱的。”

    康斯旦丁倒好猫食,又拉好猫食袋子的拉链。

    “喵”!

    歌莉娅叫了一声才俯下头舐吃。

    “噢,不不不,歌莉娅,不用招呼我,我可不喜欢这玩意。”康斯旦丁宠溺地凝望着歌莉娅,又说:

    “噢,亲爱的,慢慢来,这里,还有很多着,没有人跟你抢,也没有野猫。好好吃吧,亲爱的,看把你饿得。”

    康斯旦丁举起袋子,摇得哗哗的响。

    康斯旦丁看了一会儿,便把那些脏的盒子拿去刷了,又放在阳台吹着冷风。

    歌莉娅是个女孩子,也需要干净整洁。

    …………

    “滋滋滋”!

    一块大大厚厚红红油油的牛排在铁板上煎着,不断冒烟,不断发出诱人口水的声音,这声音不亚于说杨梅这个词眼。

    正如儿歌《杨梅树上的杨梅》那般唱道:

    杨梅啊杨梅,我才不吃你。

    是的,我不吃你。

    杨梅很酸,真的很酸。

    酸酸酸,牙也酸酸…………

    “不错,真的很香,不过还得等等,可我等不及了,噢,还是算了,我不喜欢吃一成熟的,也不喜欢九成熟的,我只喜欢吃百分之百熟的。”

    康斯旦丁出去外面一圈,回来,已经饥肠辘辘,再搞定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早就饿极了。

    “???辍!

    煎好牛扒,康斯旦丁再搅拌一盘水果沙拉,端到靠近阳台,锻炼空处的桃花木的圆桌上,又去冰箱取出一瓶西西汀酒。

    西西汀酒,是生产于西西汀的一种红葡萄酒。

    这种酒有馥?的香味。

    康斯旦丁喜爱白兰地胜于西西汀酒,并不是因为这种酒是女士喝的,不够烈,不够猛,而贬低西西汀酒,而是个人喜好而已。

    偶尔,换一下口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西西汀酒对康斯旦丁而言,仅仅是饮料而已,这不违背他的自我法则。

    窗帘拉的很紧,没有一丝太阳的光芒透进来,只有电灯以损耗电能为代价来发光发热。

    “喵!”

    歌莉娅看着牛扒叫着。

    康斯旦丁全身放松地坐在软皮的座椅上。

    “不不不,歌莉娅,这个,你不能吃,你要是再吃,就胖得让人很嫌弃。”

    康斯旦丁右手握着钢刀割,左手拿着钢叉按着,真心真意地告诫歌莉娅。

    “喵!”

    歌莉娅不甘心地叫。

    “听话,歌莉娅,真的不能吃,我没有时间陪你减肥,那不是一件好事。”

    康斯旦丁语重心长地说。

    “喵!”

    歌莉娅喵喵不停。

    “好吧,我认输了。歌莉娅。不过,歌莉娅,我说你们女人都是这样的么?”

    康斯旦丁弃械投降,谁叫歌莉娅是至爱。

    一个小时后。

    康斯旦丁用完餐后,收拾好一切残羹剩饭,才打开纸片,用火机的火热了一下,字迹渐渐显现出来了。

    纸片:你好啊。

    康斯旦丁,我的朋友。

    上帝保佑你。

    今晚八点,教堂。

    神父:奥古斯特·李·德雷斯。

    (阅毕即焚)

    “这么着急。”

    康斯旦丁低低自语,拿着纸片走进浴室,走到马桶旁,开了马桶盖,“叮”地打开火机,“唰唰”地擦燃煤油打火机,点燃纸片,烧得差不多,丢进去马桶。

    “嗡嗡嗡!”

    康斯旦丁按下马桶,一冲为净,再回到皮椅上,静静地坐着。

    歌莉娅爬到康斯旦丁的怀里,猫爪抓着康斯旦丁左手,抚摸着没有小手指之处。

    康斯旦丁没有的是小手指头,而拉尔夫斯没有的是左手的手拇指头。

    拉尔夫斯说,他不会给别人竖拇指,所以,截取大拇指头才是正确的。

    为时尚早!

    康斯旦丁坐着,闭着眼睛养神,他不会不知不觉地睡去。

    这是一个杀手的自律和天性。

    一切按着步骤进行,就是生活也一样,先是哪一件,再到哪一件,最后到哪一件,很规律,很规矩,不能乱了任何一步骤。

    比如早上:先睁开眼睛,然后洗漱,再就是给歌莉娅喂食,才到锻炼,最后吃早餐。

    就是感情都都不能有,因为情感会让人变迟钝,犹豫不决,如同一柄利刃一样生锈而钝,所以,没有任何情感波动是最好的状态。

    当然,这是身份决定的一切。

    “滴答……”

    时间在流逝。

    不知过去多久,

    康斯旦丁久闭的眼睛终于睁开了,他看了一下左手腕的手表,说:“时间到了。”

    手表:18:27。

    轻轻地放下沉睡的歌莉娅,走到浴室,用冷水洗了个脸,整理好衣服,带好黑色的礼帽,穿上黑色斗篷,穿上皮鞋,开了门。

    “吱!”

    康斯旦丁离开西蒙斯公寓,走到红玫瑰大街的东街头,投了三便币,坐上电气有轨车。

    …………

    “??????!”

    “??????!”

    “??????!”

    电气轨车行驶在爱比尔·莫德大街。

    康斯旦丁在爱比尔·莫德大街下了车,走过杉树的人行道,来到了哥特式的教堂。

    杀手据点!

    康斯旦丁还是从旁门小道进去,走过走廊,推开了主教堂的秘密之门。

    康斯旦丁刚进去,就听到一声问候:

    “你好啊,康斯旦丁。”

    神父一如既往地,早就在祭台旁一动不动站立。

    祈福的蜡烛依然燃着,影子蔓延在地。

    康斯旦丁慢慢地,轻声地走过去,回道:

    “神父,你好。”

    康斯旦丁这次没有向上一次那样打趣神父。

    “一如既往的准时,甚至早了一个多小时,康斯旦丁。”

    神父的语气里,蕴含着甚是满意,满意康斯旦丁的时间观念和做事原则。

    “神父,让我们祈祷那个伙计吧,只要不迟到半个小时就是奇迹了。”

    康斯旦丁环顾教堂一周,只有他和神父,就知道那个伙计一如既往地姗姗来迟,打趣般说,又走到最前排的长椅。

    “嗯,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人,不过,主会救赎他。”

    神父一听到他,也是头疼不已。

    这简直就是混蛋中的混蛋,该死中的该死的人。

    “呼呼呼!”

    外面的风在吹。

    康斯旦丁安静地坐在暗红色的长椅上,低着头闭目养神。

    神父一动不动地祷告着,祈福着。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

    很久很久,脚步声终于响起:

    “咚——!”

    “咚——!”

    “咚——!”

    一声又一声的脚步声穿过墙壁,响荡在空荡的教堂内。

    声音越来越大,猛地,“砰”地一声推门声,紧着,一个硕大无比的声音出现在祭台旁。w~

    “嘿嘿,神父,你的黑眼圈好重啊,比那天又黑了。”

    这个家伙无礼地说,胖乎乎的手扒在祭台上,令女人都嫉妒的长睫毛眨着,嘴里叼着一个长又粗的圣地哥亚雪茄。

    神父没有理睬他,把他如同光影随风而去。

    “拉尔夫斯,你迟到一个半小时了。”康斯旦丁看着手表,又抬起头看着这个笑嘻嘻的胖子,说。

    这个人就是康斯旦丁的搭档,拉尔夫斯·多利多。

    “伙计,这不是我的错,那婊子太能折腾了。”

    拉尔夫斯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康斯旦丁身边,搂着康斯旦丁的脖子一脸不是我的错的表情。

    算了。

    还是不跟拉尔夫斯说话。

    这该死的胖子,不会有好话出口。

    正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康斯旦丁默默想着,又默默推开拉尔夫斯的肥手,走到祭台。

    康斯旦丁不想和拉尔夫斯斗嘴,以及任何的争吵纠缠。

    拉尔夫斯的嘴中八九句离不开女人,口中一时三刻少不了雪茄。

    “喂,伙计,才几天不见,你就劈腿变心了。”

    拉尔夫斯朝着康斯旦丁喊道。

    “拉尔夫斯,你最好安静点,这把枪,好久没开荤了。”康斯旦丁抽出手枪,晃晃在烛光里。

    康斯旦丁不是喜欢和拉尔夫斯说荤话。

    康斯旦丁不是正人君子,而是与拉尔夫斯臭味不相投。

    “伙计,我的枪,也没有开荤,要不要来一枪。”

    拉尔夫斯猥琐至极地笑着说,直盯盯看着康斯旦丁,像狼在盯着羔羊一样。

    “适可而止,拉尔夫斯。”神父缓缓而道,再说:“都过来吧,这次任务是SS级。”

    “神父,你这话不对,我在教康斯旦丁,我的小宝贝,快点长大,不然,他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爱。爱,这种东西,很奢侈的。”

    拉尔夫斯不以为然地说着走过去祭台,而康斯旦丁举起他的黑色冰冷的手枪对着拉尔夫斯。

    “生?还是死?”康斯旦丁问。

    “不选,傻瓜才选。”拉尔夫斯无赖地说。

    “好了,都过来了。”神父说着,从修生黑袍之下,拿出一张色彩照片,放在祭台上。

    康斯旦丁和拉尔夫斯走到祭台旁。

    祭台上有一张照片,相片上是一个瘦骨嶙峋的灰色头发的绿人,尖嘴猴腮,看起来,一个风就能刮倒了。

    照片低下有一行字:旧铜山·杰克。

    “这么猥琐,偷鸡摸狗之流。”

    拉尔夫斯撇了撇几眼,不屑地说。

    康斯旦丁辄是安安静静,聚精会神地观看着,不漏任何一个细节。

    这是关乎到生死存亡。

    上面不会给详细的情况,只是给一张照片,也不知道为什么。

    灰色头发!

    瘦!

    眼神锋利!

    鼻子尖得怪异,嘴巴很长很宽!胡子拉碴,很诡异!

    手指甲尖!

    看腿脚,很有力气!

    皮肤黑,但不是黑种人!

    为什么是SS级任务?

    这个人不是像外表这么普通,不起眼,而是有所隐藏。

    康斯旦丁有条不紊地心想着,思考着,判断着。

    “好了,一切都我记下了,轻而易举的事。”

    拉尔夫斯还不等康斯旦丁说话就把照片用煤油打火机点着了。

    “混蛋!”

    康斯旦丁骂道。

    “别激动,伙计,这是看不出来的。”拉尔夫斯说。

    “呼!”拉尔夫斯把照片烧完后的灰,一口气吹掉,再拍拍手,说:“伙计,等我的消息,两天后,老地方见。”

    “咚咚咚!”

    拉尔夫斯踩着他的皮鞋走出去。

    康斯旦丁看着自信的背影,头疼不已。

    “我还有事,先走了,亲爱的康斯旦丁。”拉尔夫斯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又转身说道。

    最后留下一句:那两个宝贝可惹死我了,我得回去了,我亲爱的康斯旦丁。

    拉尔夫斯就是一个好色,贪财,无耻,下流之徒,所有的坏品性,都不漏一个都占有。

    拉尔夫斯的形象,就是一桶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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