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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反派天王 > 第一百一十七章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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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大亮,季云在桌前醒来。

    别扭的睡姿让他顿感浑身不舒服,一站起身,全身上下的骨骼都噼啪作响。

    洗漱完毕,他拿出笔记本,撕下其中一页。

    提笔写道:“晚餐加量。”

    还在纸下压了一张红色钞票。

    拎着马扎走到了村子中心。

    他的衣服已经换了一身,是小胖子昨晚送过来的。

    不过寨子小,众人都熟稔,新鲜面孔出现众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季云停下脚步,看了看地形,又看了看人群,放下马扎就坐在了路边。

    旁边有几家妇女聚在一起,见他一屁股坐下,也不由得窃窃私语起来。 m.a

    季云视若无睹,拿出笔记本就开始记录了起来。

    他要找一个锚。

    锚是船的根,在表演上也一样。

    很多演员在接触新的角色时都会先找到一个锚,以求让自己的表演更贴近角色。

    表演这事不是拍脑门,灵光一闪就角色附体。

    大多数演员都会去贴近角色原型来寻找灵感。

    当然,很多极端角色并不能轻易的接近,比如你要饰演一个杀人犯,还能杀俩人来找找手感?

    这时就需要一个锚定物。

    在自己的身边找到和角色性格相近的人,通过模仿这个人来达到贴近角色的效果。

    很多演员在演同类型的角色时总会给人趋同感,这就是他们挑选的锚定物都是一个人的原因。

    比如程道明饰演的皇帝,虽然在细节之处凸显差异,可是在整体风格上趋同。

    找好这个对象很重要。

    陈健斌的演技十分的不错,但是他在饰演皇帝一类的角色时就显得太过刻意,一句话要顿个三五次,这就是他的锚定对象没选好。

    《杀生》中牛结实这个角色的锚定人物很好找。

    你上学时候是不是会遇到那些仗着自己力量强而霸凌他人的人?

    自己觉得自己是大大咧咧,旁人看来就是装B上瘾。

    这点就和牛结实极为相近。

    在观众的视角里,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是用自己的方式来帮助村民,可是在影片中村民的角度,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恶人。

    一个泼皮。

    季云深吸一口气,将自己的灵感纪录在笔记本上,翻过一页,又开始聆听起不远处几人的家长里短。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直到半天没人来往,他才拎着马扎向住处走去。

    ......

    晚餐变成了白粥和腊肉。

    碳水化合物和脂肪,很容易增脂。

    季云早上吃了点干粮,一下午滴水未沾。

    不规律的饮食比每餐多吃更容易发胖。

    昏暗的烛火下,季云纪录的是白天那些人说过的话。

    他仔细回想那些人的口音,自言自语的复述着。

    这种静谧的环境中,自言自语滋生了心中的孤独感。

    念了没两句,他叹了一口气合上笔记本。

    起身走出房门。

    今晚的月亮比较圆,月光的照耀下,外面比屋里更加透亮。

    点燃一根香烟,季云退了两步倚在门框上。

    放眼望去,四周灯火通明。

    仿佛一串长龙将自己包裹住。

    人生地不熟,甚至还有些排斥。

    季云摇摇头,轻笑道:“这混的也太惨了。”

    “呼!”

    季云昂着头,将烟雾吹到天上,笼罩在月亮周围。

    烟头扔掉,回身步入屋中。

    半晌,屋中再次响起那蹩脚的方言。

    ......

    季云已经连续在同一个位置坐了一个月。

    他只是静静的看着,静静的写着。

    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有的人上前和他搭话,他也是生硬着脸摇摇头。

    日子久了,那些人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总而言之,一派祥和的寨子里,孤身的季云格格不入。

    季云要的就是这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杀生》这个故事就像西游记,牛结实是那个抗争的孙悟空,同样的顽劣。

    那种我行我素的感觉深深的烙印在人物的标签之上。

    “你说他是不是个哑巴?”

    村口的议论声已经不再偷偷摸摸。

    “十哑九聋,你骂他一句试试。”

    “瓜娃子!你看啷个那!”

    季云瞥了他一眼,将这句骂腔记录了下来。

    “果然是个傻子!”

    众人一片哄笑。

    ......

    村民对于季云的怪异举止已经习以为常了。

    只是有一次一人凑到他的身前,看到他纪录的文字,这些人才消停了下来。

    他竟然将他们的对话一字不差的记录了下来。

    毛骨悚然。

    自此之后,他们对于季云就多了一丝戒备。

    不怕坏人,就怕怪人。

    这个消息传出去,小胖子也再没有来过他家。

    季云完全丧失了和人交流的机会。

    他想放弃了,这个世外桃源像是一个炼狱,每个人都在冷眼看着他熊熊燃烧。

    这股念头在他脑海里萦绕不断,心中一阵阵打鼓。

    猛然,门外传来噔噔的脚步声。

    是小胖子。

    “有一封你的信。”

    季云眼中突然闪出一丝光芒,仿佛溺水的人发现了一根救命稻草。

    小胖子将信件塞到季云手里,急忙逃走。

    季云置若罔闻,自顾自地拆开信封,是万倩的来信。

    没有多少篇幅,季云打眼一扫就看了个大概。

    “我搬过去了,臭季云!你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那屋里连墙都没刷你让我住哪啊!

    反正你那间房现在已经姓万了,不接受反驳。什么冰箱,墙纸,餐具,电视...都是我买的!我给你安排了个沙发,就放在卫生间里,以后你就睡那吧。

    我养了只猫,叫小云子,它喜欢在你沙发上撒尿,你回来不许打它!以后它在家里就是二把手了。

    你听说没有,博哥现在连吃带睡都和那头牛在一起,欧姐说他现在把自己当牛犊子养。不过好像不太顺利,那头牛是外国牛,他俩语言不通。

    我这边排的话剧很顺利,也有几个剧组和我接洽,上班坐地铁转车二十分钟就能到,不过最近茄子又涨价了,我学着做了几个菜,能吃但是不太好咽下去...

    季云,我想你了。”

    季云鼻子有些发酸,他深吸一口气,合上信纸,仔细的抚平褶皱,放在胸口的口袋里。

    等待着他消息的万倩,失之交臂的最佳男配,前世那浑浑噩噩的二十年。

    失败比孤独更难让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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