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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逃荒圣女,冰冷暴君总想图谋不轨 > 第101章 你见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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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见过一整座城池的人,在高高的城墙身上排着队,一个一个往下跳的画面吗?】

    【你见过易子而食,甚至饿的吃自己的手脚的画面吗?】

    【你见过为了让女儿活下去,把只有八岁的孩子送给富贵人家当小妾的画面吗?】

    【我见过……】

    【很多很多。】

    【凰女的预言不是给各国帝王的,也不是给军阀势力的,是给天下百姓的。】

    【天下百姓得有个期盼,有个念头才能活下去。】

    【所以我明知道这个预言会给汐月族带来灭顶之灾,我还是说了。】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前辈,我在新人类历史书上看到过你。】

    【你实力强大,是人类基地唯一的s级特工。】

    【你所向披靡,一生从无败绩。】

    【你博施济众,为了人类的未来,自爆阻挡丧尸群的进攻,保护了人类最后的火种。】

    【所以前辈,只有你,只有你才能把这病态的世界救好。】

    【前辈,我叫洛微微,出生于你死后的第39年,死于你来到这世界的13年前,我们之后将不断隔着两个时空对话,多多关照啊。】

    洛笙歌眨了眨干涩的眼,一时间百感交集。

    前任圣女洛微微果然来自她原本的世界。

    从文字就能看出这是一个多么明朗活泼的丫头,但在这个世界……

    她已经死了……

    “洛微微,多多关照。”

    洛笙歌喃喃自语。

    她正要把漫画是放进空间,无意中发现漫画的骑缝处还留了一段话。

    【对了前辈,这漫画是我最心水的一本,剧情和嗯嗯啊啊都很棒,推荐给你,你肯定用的上哦,啾咪!】

    洛笙歌刚生出的惆怅情绪瞬间压了下去。

    想到漫画里羞耻的不行的内容。

    无语道:“用得上个鬼。”

    “什么鬼?”忽然身后传来一道疑惑冷声,洛笙歌下意识将黄暴漫画往后一藏。

    卧槽,这玩意儿要是被莫君曜看到,她名声不保。

    莫君曜看她这下意识的动作,顿时察觉到自己刚才的距离有点过线。

    于是往后退了两步,眼神也垂下,表示自己并没有偷看行为。

    问:“洛姑娘要找的东西找到了吗?”

    洛笙歌嗯了一声,然后将黄暴漫塞进衣服里,若无其事问:“将军怎么突然过来了?”

    莫君曜道:“天色已晚,赤霄军可能要在部落留一晚上,洛姑娘明早可与我们一起回边城?”

    洛笙歌想了想点头:“回。”

    金狮部落很好,但她总归不是洛微微。

    之后两人并肩往部落里走。

    中间隔着一臂的安全距离,既不疏离也不亲密,地上的影子偶尔交叠,无声契合……

    ……

    到了金狮部落中央,洛笙歌见众人正在抬木头架高台。

    从谈话中得知,待会儿金狮部落的人要在高台上吟唱舞曲,祭奠死去的金狮勇士们。

    夜晚来临,所有金狮人穿上带着金狮图样的衣服,双手合十跪在高台下。

    几个戴着夸张鬼神面具的人走上高台,手里拿着一串响着铃铛的手杖,叮叮当当的舞了起来。

    赤霄军的人自觉站在一旁,没去打扰。

    洛笙歌却走到高台下,同众人一起为亡去的勇士们祈祷。

    祭祀过后,众人抹去了脸上的悲戚,再次圣女长圣女短起来。

    勇士们已经去了天河,她们能做的,就是替他们好好活着。

    南蛮对于大周或许是蛮,但他们也有自己的文明,自己的思想,他们并不愚昧,甚至在某些方面无比豁达。

    “圣女,这是刚从灶里拿出来的烤红薯,你快尝尝。”

    孟霍献宝似的把烤红薯递给洛笙歌。

    洛笙歌许久没吃过烤红薯,嘴里不自觉分泌口水。

    伸手正要接过,旁边忽然递上来一个手帕。

    “用这个接着,烫。”

    一个阿奶慈祥的看着洛笙歌。

    孟霍顿时一拍脑袋,“害,我这皮糙肉厚的,忘了忘了。”

    洛笙歌倒不至于被这点热度烫到,但她还是接过阿奶的手帕。

    淡笑道:“谢谢阿奶。”

    阿奶脸上的笑容顿时绽开,如花朵一样。

    洛笙歌轻轻掰开红薯,浓烈的香气顿时扑鼻而来。

    一口咬下去,软糯香甜,绵绵的口感抿一下就化开了。

    白瓤的红薯不如红瓤的红薯烤着好吃,但对于许久没尝过烤红薯味道的洛笙歌来说,却已经足够了。

    末世之后,洛笙歌就再没尝过烤红薯的味道了。

    她一口气吃了两个,怕胀气就没多吃。

    同时不忘提醒孟霍,红薯吃多了容易消化不良,要多搭配汤水食用。

    然后问他:“部落里的红薯都是怎么烹饪的?”

    孟霍回:“生吃,煮着吃,烤着吃。”

    “我们实验过了,烤着吃是最香的。”

    洛笙歌:“那怎么储存呢?”

    孟霍:“放地窖里,前任圣女的小册子上面写了怎么储存。”

    洛笙歌想了想说:“方便我看看她给你的小册子吗?”

    孟霍哪有不应,“我这就去给您拿。”

    他转头跑远,很快拿着个羊皮册子折返回来。

    洛笙歌掀开羊皮册子一看,红薯,土豆,山药,玉米,水稻,每一种农作物的摸样惟妙惟肖的画在册子上。

    甚至还用颜料上了色,边上标注着名字,吃法,种植方法以及存储方法。

    真的很用心。

    孟霍还不太好意思说:“可惜十多年过去,我们也只找到一样东西。”

    洛笙歌将册子还给他,夸赞道:“你们做得已经很好了。”

    然后说:“去地窖搬几十斤红薯过来吧,我教你们红薯的其他吃法。”

    孟霍顿时眼神一亮:“红薯还有什么隐藏吃法吗

    洛笙歌点点头,随后眉梢一挑。

    “保证比烤着还好吃,而且可以存储三年之久,学不学?”

    红薯产量高,吃法多样。

    古书有云。

    ‘润泽可食,或煮或磨成粉,生食如葛,熟食如蜜,味似荸荠。’

    洛笙歌要教他们的,就是如何把红薯弄成红薯淀粉。

    红薯淀粉可以像面粉一样烙饼,还可以做粉条,宽粉,苕皮等。

    易于存储且储存时间长。

    保存得当的情况下,放五六年也不是问题,曾一度作为她原本世界的主粮食用。

    孟霍的嘴巴大成一个0形,声音都结巴了:“三、三年?这么久?”

    就连旁边听到这话的莫君曜也是瞳孔一缩。

    任何食品后期加工后保质期都会缩短,比如小麦储藏得当,保质期可3——5年,但加成磨成小麦粉之后,也就只有一年左右的保质期。

    这红薯加工之后,竟然还能放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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