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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天朝吃货 > 第二十三章 食人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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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电影电视里,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桥段。

    野兽与怪物喜欢生吃,有些咀嚼都不用,直接一口吞。

    妖怪喜欢整只清蒸烧烤,不过他们往往都吃不到嘴。

    而人们喜欢做成包裹型食物,比方说包子之类的。

    现在想想,那些相当有槽点。

    生吃,王子明想想就恶心,至少先处理一下吧,就算不处理,那也得先把人衣服扒了吧,要是混着吃下去,还不如去吃其他的。

    而清蒸烧烤,别的不说,开膛破肚总要的吧,连着屎尿混着一起烧,简直是侮辱美食。

    至于包子,连包子都能做,却处理不了毛发,在火中过一遍很难吗?很难吗?很难吗?

    想起这些脑瘫剧情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他一口吞下如手一般大小的包子,狠狠咀嚼。

    如果让他来做的话,他会清理干净表面,再开膛破肚,将里面什么乱七八糟地全取出来,然后切块,块不能切得太小,拿在手里啃才舒坦,紧接着用水简单清洗一下,开大火猛煮,过冷水,再然后就是最重要的一步,重料腌制。

    人类有种奇异的香味,但那是人肉自带的,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中,人类还有很多的异味,平常时候,香味盖过了异味,但当吃的时候就不行了,王子明可不喜欢吃带馅的肥肠。

    腌制完成之后,刷上一层油,放在火炉上炙烤,再准备一碗自己喜欢的小料,等烤熟之后,淋上小料,放在嘴里,咬上那么一大口。

    想想就觉得幸福。

    回忆过往,王子明直觉得脊背发凉,他想怎么吃人倒是其次,重要的是那时候的他根本没察觉出不对,直到现在,夜深人静时,他才明白过来。

    他的自我意识似乎被扭曲了!

    “真的是”王子明干笑两声,喃喃道“我也没办法,我连自己的情况都不明白”

    他提起笔,继续写道:

    【我想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吃光了买到的包子,来到了超市门口。

    我等了郑俊很长时间,期间还去超市买了包薯片。

    天慢慢地亮了,郑俊迟到了,还连累了我,可惜昨天的电动车不知道被我扔哪里去了,不然我自己一个人就去了……

    其实坐公交车也能去,我只是怕他问为什么不等他。

    万幸的是,他来了,没有像以前“忘了”我。

    他的第一句话是:“小巴,你昨天走那么快干嘛?”

    语气里还有有责备的意思。

    我有点生气,昨天叶雄伟是怎么知道我位置的?大概就是他说的,不,是绝对。

    “我有点事”我随口回道,坐到了电动车上。

    我不想听他说话,于是戴上了耳机,放了首歌。

    就这么来到了学校。

    因为迟到在外面站了一上午。

    对我来说还算好事,不必去闻那种味道了,倒是郑俊,站得脸都白了。

    哈哈,该!

    中午食堂,我已经明白了,里面的任何食物对我来说都一样。

    虽然点血食能让郑俊难受,但我不准备再点血食了,我讨厌这种垃圾替代品。

    于是我点了几道素菜,绝对不会分他一点!

    吃饭可真难受,必须得想些别的事情,不知不觉地吃下去,如果要是为吃而吃,那这饭就跟吃中药差不多了。

    这里明明有那么多美味,我却只能吃这个,就是这个感觉,并不是这些食物不美味了,而是我的世界出现了一种更美味的食物,和这种食物相比,我以前吃的简直就是草根树皮!

    在吃饭的时候,我想起了叶雄伟,今天,他没来学校。

    或许死了?

    死了才好

    我又想到了他的尸体,也许我可以去把他尸体处理一下,做道菜来吃,对了,还有那两人,那么多肉,估计还得买个冰箱,不然还会变质,好像还得租个厨房,我什么都没有……】

    王子明停下笔,舔了舔舌头。

    也许这是个好主意?

    “去尼玛的”王子明咒骂一声,滑动右手,将上面写的一段话涂成黑色,直到看不出一点痕迹才停。

    他又写道:

    【死得好,等着被野狗撕裂吧。

    中午午休我睡了一觉,流了一桌子口水,恶心死了。

    我做了个梦,梦里我正在啃食着叶雄伟的尸体。

    这算是噩梦?其实算是好梦,我吃得还挺爽的。】

    王子明又停下笔,看着上面的字许久,最后把第一句话与“叶雄伟的尸体”涂黑。

    又写道:

    【下午,上课一样无聊,不如出去站着,老师像蚊子一样嗡嗡响,真是烦死人了,真想一掌拍死。

    最可恨的是英语老师,这个可恶的眼镜婊子,还找我回答问题,我特么又不知道,这里这么香,我根本静不下心。

    我说我不会,就得狠狠批了一顿,还罚我站一节课。

    周围人好搁那笑,真是一群智障。

    玛德,我天朝那么牛逼,还学习外国语言,一群苟罕见,都该判死刑!

    放学后,我没等郑俊这个叛徒,直接闪了。

    之后,我去了】

    写到这里,王子明停住了。

    在放学后,他没有回家,而是去别的地方。

    是哪里?

    为什么想不起来?

    明明就是离得那么近,不过过了几个小时,为什么想不起来?

    王子明闭上眼睛,开始思考。

    刚过一刻,他猛地睁开了眼睛,快速动手,在本子上写下自己想到的名字。

    “无人城区”

    他不只是想想,而是真的去找叶雄伟了!

    记忆姗姗来迟,王子明提笔,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在无人城区,我回到了那个厕所,寻找着叶雄伟他们,却什么都没找到。只看到干涸的血迹,连电动车都没了,他们或许已经回家了,现在正在疗伤,我当时想,下次看到,绝对,绝对要宰了他们。在这之后,我回了屋子,在玩会手机之后,我开始摆弄起了日记,把今天的事情写完,然后躺床上睡觉】

    王子明停了笔,思索片刻,又将提起笔来,将前两句涂黑。

    他盯着上面的文字,喃喃自语:

    “我也不能吃人,但是,我好像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

    “是我自己在骗自己吗?还是那才是我,这只是我卑微良知的声音?”

    “我该怎么做?我到底该怎么做?”

    他回过头,看了眼床,眼眶微微发红。

    睡什么觉?事情都没解决,怎么睡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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