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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山水三叠 > 第四章 藏獒?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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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帮行无疆处理伤口的圆脸汉子,本想和行无疆多说几句,但见他赤条条的擦洗更衣,不便打扰。自己也就和其他人凑在一起处理伤口和更换衣物,即便如此,眼睛还是不时奇奇怪怪地打量着行无疆。

    看着这帮人,行无疆也奇怪,用马队搞运输?还使用电影里才见过的古代兵器?都什么年代了?有没有搞错啊?虽然这附近有茶马古道和南方丝绸之路,也用不着玩得这么像吧?

    特别是这帮人的衣着,刚才战斗紧张,很多人一身是血,又是半夜里,行无疆没看清楚。现在可看明白了,就是一帮古装打扮啊!一个个头上梳着发鬏。有的插着竹簪或银簪,有的系着块盖顶布。有穿白色交领中衣的,还有穿圆领长袍的。脚上清一色薄底高邦的皂靴。

    “拍戏?不对啊?就算是剧组,总有几个穿八个兜马甲的吧?”行无疆张大嘴巴,脑子里全是问号。

    足足傻看了二分钟,他才回过神来,再打量了一下四周,试图找到一点有现代感的东西。却看见刚才使铁棒打狼的大汉和其他几个人正蹲在两头藏獒的身边,显然,那两头藏獒是受了重伤。

    行无疆急忙赶了过去。他从小就喜欢狗,也先后养过几只。所以,他也顾不上研究这些是何许人也了,开始关心起两条狗的伤势来。

    到近前一看,让行无疆心疼不已。一头躺在地上,伤痕累累,肠子都流出来了,嘴里还冒着血沫子,眼见是活不成了;另一头稍好一点,趴在那也浑身是血,腿上,肩部,背部都有伤。还在不停地添着同伴的脸,仿佛是想唤醒同伴。三个小狗仔哼哼唧唧地为两头獒舔着伤口。

    行无疆赶紧跑回去,找自己的狼眼手电。手电在圆脸汉子那里,见行无疆过来找,马上把手电和蹬山杖一起交还过来。

    手电已经不亮了,当时灭的时候,行无疆还莫名其妙,这么好的防御武器,那人这么关了不用?难道是坏了?如果是坏了,那人被狼王袭击,自己可就难辞其咎了。虽然救了人家一命,可自己拿个破手电换走了人家的刀啊!

    一推开关,手电亮了,原来是那个人给关了。行无疆这个气啊!“这么好用的东西关了不用,脑子有病啊?有这么强的光,就算是狼王,也不敢过来啊!”

    “我也不。。不。。不知道,一下就。。就没有了”那人结结巴巴说道。行无疆这才看清,那人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

    “你把它关了,还能有么?”行无疆彻底晕了,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啊!居然有连手电都不会用的人。

    行无疆不好意思过度责怪一个受伤的孩子。回头找到背包,拿了云南白药,又回到藏獒那边。想给受伤的狗上药,又有点害怕。他很清楚:藏獒这种狗,除了主人,很少买其他人的帐。

    犹豫了一下,把药递给了大汉。“它没事吧?这是云南白药。”

    大汉看了一眼手里的塑料瓶,显然是不认识,但听到“云南白药”四个字,先是一惊,马上就站了起来,抓住行无疆的手,把药瓶塞了回来。

    大汉满面激动之色,说道:“大哥!这可使不得,尼玛虽然是我的命根子,但毕竟是头畜生,这药太金贵了。”

    “别管那么多了,你就快点给它上药把,它伤的不轻啊!我也是喜欢狗。另外一个看来是不行了。”行无疆说着把药又送了回去。

    那大汉死活不肯接药,“大哥啊!真的不用,它会好起来的。”说完,又去抚摸那头奄奄一息的獒,“卓玛!好卓玛!醒醒啊!卓玛!”眼里含着泪光。

    行无疆真的迷糊了,云南白药有什么金贵的?还舍不得用?晕死!

    他可不知道,他此刻所处的这个年代,云南白药比黄金还要贵几倍,并切有价无市。除了大富大贵的,寻常人只是听说过而已,见都没见过。行无疆杀了狼王,才使狼群退去,那大汉早把他当作救命恩人了,又怎么肯接受他这么贵重的东西,用在狗身上。

    行无疆还以为小狗的舌头比他的云南白药更管用那。狗用舌头为同伴消炎疗伤,他是知道的,所以也就不在坚持,把药揣进了裤兜。

    “好狗啊!是藏獒吧?”有了手电,行无疆看清了,他怕强光刺激到狗,专门把狼眼调低到普通手电照度。但也看清这是两头超大的獒犬,躺在地上的那头张着足有30厘米的黑色长毛,金黄色的四脚,体大如驴,他知道这叫“铁包金”。趴着的那头是棕红色,体态之大更胜过前者。

    “都是雪獒,它叫尼玛,是虎头獒王;这个叫卓玛”大汉分别指着红黑两头大獒,接着又告诉那行无疆那三个小的,“这个最聪明,叫益西;那个是个姑娘叫梅朵;这个最小,我叫它穷达。都是尼玛和卓玛的孩子,刚刚三个月大。”

    行无疆直接进入石化状态,半天才缓过劲来。心里不由自主地暗暗嘀咕:“雪獒?虎头獒王?传说中的神犬?”

    行无疆从小就喜欢养狗,还专门挑大品种的养,什么德国“黑背”“大丹”他都养过。为的就是领出一溜,让别的孩子害怕他。后来家里搬进楼房加上读高中学习任务重,才不再养狗。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他又花3000块买了一只美国可卡,直到现在还在家里养着。他两次去西藏旅游,对藏獒当然会仔细了解一番。

    藏獒被誉为狗中之王,是狗中的战神。普通的狗狗人们习惯称“几只”或“几条”,而藏獒由于体形巨大,喜欢它的人一般用“头”做单位。据说一头成年藏獒可以战胜四匹狼,豹子、黑熊、甚至老虎见了它也要退避三舍。

    根据专家考证,当年成吉思汗率蒙古铁骑马踏欧亚大陆,随军征战的就有三万头藏獒。藏獒主要产至西藏、新疆、四川、青海等西部地区。雪獒是生长在青藏雪域高原的一个古老獒种,是獒中精品,其体形、力气、速度、耐力都超过普通獒犬。雪獒超级耐寒,可以在零下三、四十度的高海拔环境下生存,却不耐热。雪獒和其它藏獒一样,分虎头獒和狮头獒,现在雪獒在青藏都已经很少见了。国内獒园遍地,养獒的人很多,但养雪獒的却很少听说。气温超过30°,雪獒就难以忍受,很容易生病。难不成你给它预备一个空调房?就算你在狗舍里装得起空调,这样养起来又有什么意思?

    雄鹰就应该飞翔在蓝天;骏马就要驰骋疆场。金丝雀才是人们笼子里的玩物。行无疆在网上看到过有人卖雪獒,喊价近千万,当时他唏嘘不已,深为那头号称“狮头獒王”的雪獒感到悲凉。

    一下看到一家大小五头雪獒,其中还是虎头獒王,你说能不让行无疆当场石化么?

    那汉子见行无疆穿着怪异,早就认定他不是本地人,甚至可能不是本国人。又见他呆呆地死盯着狗嘀嘀咕咕,还以为他在琢磨狗的名字,便向他解释道:“在我们藏语里,尼玛是太阳的意思;卓玛是度母,就是美丽女神;益西是智慧;梅朵是花儿;穷达就是最小的意思。”

    看着他如数家珍,眼神交杂着爱意、慈祥和无尽的忧伤,行无疆感觉到这汉子不只是把狗当作最忠实的朋友,还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家人,当作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大哥!有针线么?我们一定要救活卓玛。”行无疆无论如何也无法看着卓玛就这样死去。

    “有!”那汉子见行无疆先是拿这个让狼都惧怕的神奇亮物,又杀掉了狼王,还有云南白药,早就把他当成世外高人了。一听他说要救卓玛,马上答应一声,跑去找针线。

    行无疆也拿来了医药包,示意那汉子把其它狗先弄走,自己好全力施救。他先把卓玛露出的肠子小心奕奕地推回去,自己处理伤口时酒精就用完了,现在只能用酒代替了。又要了些酒和布来,消毒、缝合、上药、包扎,忙了将近二个小时。云南白药也用了小半瓶。最后又倒出两片抗生素,让那汉子研碎调水给卓玛灌下,总算可以救回卓玛一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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