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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七零:北大荒的汉子糙又甜 > 第034章:一眼就喜欢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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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沫一脸迷惑地跟在周俊耕屁股后面回了家。

    到家后,二丫和小传已经做好晚饭。

    意外的是,小传今天居然在林子里逮到一只活的野兔,正关在鸡舍里。

    小传和二丫不会杀活物,留着让大哥回家杀。

    大哥还会给动物剥皮。

    剥下一张完整的兔皮,晾干了,冬天能缝兔毛手套,或者做个兔毛围脖。

    绷鞋垫子也可以,总之兔子皮是个宝贝。

    吃过饭,周俊耕把队长专用的铁哨子拿给小传,让小传到外面吆喝队员来开会,宣布任命唐沫为连队卫生员和教师的事。

    小传拿着哨子,耀武扬威地走出家门,来到外面,几声“唿哨”,就把人都招来了。

    此时天刚擦黑。

    周俊耕在堂屋点上灯,依旧坐在正上方的位置。

    唐沫就靠在门洞旁站着,时不时看周俊耕一眼。

    看周队长人模人样地坐在那,军大衣披在肩上,端足了队长的架子。

    此时的周队长,不骚了,也不怂了,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有点严肃,看起来挺有男人魅力。

    属于乍看不惊艳,越看越顺眼的那一挂。

    人群三三两两来的差不多。

    最后,一个和二丫年龄差不多的男孩探头探脑地进了屋,左右张望,看见唐沫,挤到唐沫面前。

    很恭敬地叫了声:

    “唐老师。”

    唐沫正在看别处,冷不防听到有人喊“唐老师”,寻思着哪来的老师。

    再一想,难道是自己?

    她收回视线,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清秀的男孩,正目光灼灼地望着自己。

    眼睛里闪动着幽暗的光芒。

    “你叫我?”唐沫问。

    男孩笑了,声音有些腼腆:

    “嗯,我爸爸说,你以后要给我们当老师,教我们读书写字,是真的吗?”

    “额,是真的你爸是谁?”

    “我爸是王副队长。”

    唐沫顿时恍然:

    哦,这就是王富贵和王大娘的儿子,王大妮的弟弟,名叫王二虎。

    这孩子跟他的名字一点不匹配,名字里有个虎,长的一点也不虎,五官端正,像他妈,不过比他妈好看,属于全家颜值最高。

    说起话来,也是细声细气的,很斯文。

    这在北大荒那群野孩子里可是难得一见。

    只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少年,听说腿被狼咬瘸了。

    “你叫王二虎吧?”

    王二虎笑意更深,似乎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老师能叫出自己的名字感到受宠若惊:

    “老师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听二丫和小传说过你,所以知道。”

    王二虎一直望着唐沫,脸上带着笑:

    “老师,从明天开始,我就跟着你读书认字了。”

    唐沫没有料到,她还没真正进入角色,就有学生找上门了。

    她提前被动地接受了这一角色:

    “好啊,我可是很严厉的,不认真学习,我会打人,知道吗?”

    王二虎笑出声来,不知怎的,他觉得这个老师说话奶凶奶凶的,一点都不可怕。

    比他之前在场部小学时的老师更好。

    王二虎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漂亮的唐老师。

    队员们差不多来齐了,挤了满满一屋。

    屋子里唧唧嚓嚓、谈笑风生,闹成一团。

    周俊耕扫了一眼,见人到的差不多了,先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说道:

    “人差不多到齐了,咱们开会——有件事跟大伙儿说一下。”

    董奉笑嘻嘻地抢了周俊耕的话头:

    “是让唐沫当卫生员,还负责教书吗?”

    周俊耕的目光钉子一样扎在董奉身上:

    “你知道的那么多,这会你来开啊?”

    “你开,你开。”

    周俊耕收回目光,继续开会。

    由于白天已经放出了风声,所以晚上再说这事时,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

    这一点,也是周俊耕的高明之处。

    他要是在晚上突然宣布这事,那会上必定跟炸锅了一样。

    但是如果提前放出风声,经过半天的消化,众人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大家也就没那么难接受了。

    而且他们连队由于人口少,一直没有专门的卫生员。

    连赤脚大夫也没有。

    所以安排一个卫生员也合情合理。

    至于教师,那就更得人心了。

    队里有孩子的人家,也知道教育的重要性,想让孩子读书认字,将来不至于当睁眼瞎。

    无奈场部小学离连队足足二十多里,上学成了一种奢侈。

    让孩子步行二十多里路去上学的话,不说起早贪黑有多辛苦,如果半路遇到狼就麻烦了。

    尤其是冬天,最低气温达到零下三四十度,别说孩子,就是大人,也会发生半路失踪被冻死的事。

    所以在场部有关系的人家,会把孩子寄养在别人那里,方便孩子上学。

    那些没有关系的,就只能让孩子在家蹲着。

    也有极个别不怕辛苦的,情愿冒着危险去二十里开外的小学上学。

    这个人,就是王二虎。

    但是王二虎的求学之路比较悲壮。

    前年深秋的一个早上,天刚亮,王二虎一个人背着书包和干粮去上学。

    走到半路,遇到一匹独行的狼,被狼堵住了。

    饿狼露出尖牙,冲上来扑倒王二虎,扯碎了王二虎的棉裤,咬伤了他的腿。

    当时王二虎已经完全吓傻了,脑子一片空白。

    当腿上一阵剧痛传来,他才本能地挣扎踢打。

    也是王二虎命不该绝,这时候,路上又冲出来几只狍子。

    北大荒的狍子是个比较神奇的物种,比较傻,所以又叫傻狍子。

    傻狍子遇到危险时不知道跑,而是会回头张望。

    这几只傻狍子的出现,转移了狼的注意力。

    狼丢下了不怎么美味的人类小孩,转而又扑倒了一只狍子。

    扯破了狍子的肚子,掏出内脏,美餐了一顿。

    吃完之后,扬长而去。

    狼这种食肉动物,不会胡乱杀生,他们只伤害自己要吃的动物,吃饱了,就不会再乱杀。

    不会像人类那样贪心,吃饱了,再把其他猎物弄死了,打包带回去留着下顿吃。

    所以狼吃掉了一只狍子,就放过了王二虎。

    王二虎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

    只是从此以后落下残疾,走路一瘸一拐。

    他再也没有回到学校上课。

    但是王二虎仍然有一颗求学的心。

    有的孩子,天生是来报恩的,不论爹妈基因有多糟糕,学习环境有多恶劣,真的是生下来就热爱学习,自带学霸属性。

    王二虎就是那种热爱学习的学霸。

    求学之梦断了以后,王二虎就在家天天抱着书本。

    王富贵眼瞅着儿子魔怔了一样,急的直挠头。

    所以周俊耕提出要安排一个知青给孩子们上课,王富贵第一个举双手赞成。

    周俊耕也正是拿捏住了王富贵的心思。

    只要两个队长一条心,那么其他人的反对意见就当个屁听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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