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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快穿)替身我是专业的 > 第510章吸血鬼少帅的替身戏子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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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顾安淮喊来了叶,让叶为明代去准备吃的。

    叶表示长这么大,他就没进过厨房,但是为了明代,他想他可以,毕竟平时他也没少进厨房,大家是怎么做饭的,他还是看得见的。

    于是半个时后,叶端着被自己抢救出来的一盘黑乎乎的东西,望着浓烟滚滚被炸掉的厨房,无语凝噎。

    “那个,顾哥,我还是出去买点吃的吧。”

    可等到了大街上,叶望着手里的几个铜板,再次无语凝噎。

    这点钱就够买几个馒头的,明代脸都瘦成了尖尖,他就给明代吃这个?

    这怎么行?

    于是叶跑到码头当了一天的苦力,挣了十个铜板,回去的时候大方的给明代买了一只烤鸭。

    而这个时候明代早就被饿晕了头,还是顾安淮亲自下得厨房给明代煮了一碗鸡蛋面。

    虽然胃里热起来了,有了食物,明代还是觉得头晕。

    三天后,明代精神好了许多,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是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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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让顾安淮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其他人被吸血鬼咬了就一定会死,或者变成吸血鬼。

    而明代,不但活着,但也没有变成吸血鬼,这是什么原因?

    这几天顾安淮问的最多的事情便是,“代代,你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通常这个时候,明代就只会摇头。

    明代与顾安淮成日里黏在一起,啊敬嫉妒的眼睛都烧红了。

    无数次他想要挤开明代,插进他们两个中间去,但都没有成功,这二人之间仿佛有无形的屏障,他无论如何也插入不进去。

    还有一个时常看他不顺眼的叶。

    叶这几天很忙,现在顾安淮已经不是少帅了,而他也不是少帅身边的亲兵了,他们之前的家底又全部被林昼那个混蛋查抄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每天去码头上扛沙包赚钱,维持四个人的生活。

    明代彻底缓过来之后,不想看到叶一个人这么辛苦,便拾起了自己的本行,唱戏。

    他加入了一个新组建的戏班子,每天客串几场戏,收入也还可以。

    顾安淮受不了他如此辛苦,他找了一个账房先生的活计,曾经高高在上的顾少帅,如今也放下了身段,替别人打工。

    啊敬不好意思吃白饭,只好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与四人的一日三餐。

    起初他还很喜欢去顾安淮那里献殷勤,单独为顾安淮开灶,做糕点,但被顾安淮训斥了几次之后,他就失去了做饭的兴趣。

    顾安淮常他们现在手头拮据,简单吃点家常便饭就好,可啊敬过惯了奢侈的日子,哪里吃得惯这些粗茶淡饭?

    一个大男人整日围着灶台转,像个什么话?

    一日叶在码头上做工的时候,不心被掉落下来的石头砸了脚,只能回家休息。

    在码头上做工的时候,他一天也不舍得花钱,只舍得中午买两个白面馒头,要一碗免费的水,剩下的钱全部拿回家里,被啊敬保管。

    他们四个人,现在有三个在外面赚钱,一个管着家里的大事务,顾安淮把啊敬当做弟弟,信任他,叶即使心里有所不满,也不好意思什么,他心思很单纯,只想多干点活,多挣点钱,能让少帅跟明代的生活好点。

    哪里想到全部便宜了啊敬。

    叶一般白天上工,晚上很晚才会回来,这还是第一次他回来的这么早,不到中午就回来了。

    他跛着脚去了厨房,结果厨房里什么也没有,叶去找啊敬理论,却被啊敬嘲讽了一顿。

    叶生了一肚子气,只能回到自己住的房间里。

    他这会儿好饿,脚又受了伤,他身上又没钱去看大夫,拿药。

    只能生生的受着,他想着要不忍一忍,先睡一觉,等晚上少帅回来的时候跟他们一起吃点。

    明代在一个

    戏班子里唱戏,戏班子来听戏的人本就不多,明代也乐得清闲,上午他客串了一场戏领了今天的工钱便去铺子里买了点瓜果吃食。

    顾安淮是不喜欢吃这些的,但是明代喜欢吃,叶也喜欢吃,明代打算带回去与叶一起分享。

    这些天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脸也变黑了,明代有些心疼这个一心一意为自己着想的弟弟,所以就想着回去犒劳一下他。

    明代还特意买了叶爱吃的鸭脖。

    明代原本是打算将零嘴偷偷放在叶房间里的,毕竟他只想给叶一个人吃,其他的什么人就算了吧。

    叶的屋子没锁,明代轻而易举的就推开了叶屋子里的门,本以为屋子里没人,没想到叶竟然躺在床上,看样子像是睡着了。

    今天收工这么晚的吗?

    明代撇了撇嘴,将零嘴放在了桌子上。

    偶尔休息一下也好,不然他真怕叶弟弟累坏了。

    明代放下东西要走的时候眼尖的发现,叶白色的袜子上有血,而且脚背高高肿起。

    明代重新返了回去,趁机坐在了床边,准备脱下叶的袜子。

    可能伤的时间太久,脚背上的血已经与袜子黏在了一起,明代一扯便扯动了叶的伤口,熟睡中的叶一下子警惕的睁开了眼,当看到坐在床前的是明代时,刷的一下把自己的脚收了回去。

    叶的面色泛红,神情不自然。

    “明代,你怎么来了?”

    明代眨了眨眼。

    “我来看看你啊,话你今天怎么这么早收工?”

    叶嘴硬道,“累了,休息一天不可以吗?”

    明代失笑,弟弟还挺能犟。

    “脚受伤了?我看看。”

    “没什么事儿,过几天就好了,皮外伤。”

    明代哼了一声,主动去掀叶的被子。

    结果叶抱着被子缩在了墙角,看着明代一脸的警惕。

    “你你你,你想干嘛?”

    明代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

    他还能干嘛?查看伤口啊。

    叶这反应有点儿像是被渣男调戏了的良家妇女,那叫一个弱可怜。

    明代不由自主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有那么可怕?

    “劝你识相一点,别逼我动手,或者我先在去把顾安淮叫回来,让他给你检查伤处?”

    “别我给你看就是。”

    叶刚想男女授受不亲,突然反应过来明代跟他一样,是个男人。

    可明代是少帅的人,他的脚干了一天活,又是汗又是臭的,他怕熏着明代。

    明代却不管这些,找来剪子,剪掉了叶脚上的袜子。

    叶的脚背肿的跟馒头一样,血肉模糊一片,明代这个看的人都觉得疼的要命。

    “回来的时候你就没去找个医馆看看?”

    叶挠了挠头,“没,这点伤,养几天就好了。”

    明代没好气的拍了一下叶狗头。

    “等着,我去打盆清水,顺便给你拿点药。”

    明代刚才摸了摸,应该是没伤到骨头。

    可怜的叶。

    也不知道这子将来便宜了谁家娘子。

    殊不知就是明代出去打水找药的过程中,林昼突然出现在了这座偏僻的院落里。

    眼见着明代与顾安淮如胶似漆,啊敬找不到丝毫下手的机会,只能将这里的所在告诉了林昼,希望他能带走明代,顺带帮他除掉碍眼的叶。

    这个叶平常总是一副碍手碍脚看他不顺眼的样子。

    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心软。

    明代端着一盆清水,拿着纱布药品来到叶房间的时候,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等他推开门就看到背对着他站着的林昼突然转过身来,对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

    明代话还未完

    ,林昼便已到了身前,一手揽住了明代的腰。

    “宝贝儿,你可真让我好找,原来你躲在这里,就是跟这个白脸私奔的吗?你可真是太令人伤心了。”

    明代没去看林昼俊美的脸,而是望向了床上,之前还跟他有有笑的叶安静的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一样,只有他胸前的衣服被染红了一大片。

    竟然是被人穿胸而亡。

    明代冷酷的推开林昼,冷声质问。

    “叶是你杀的?”

    林昼挑了挑眉,“当然,他该死,我的宝贝眼里只要看着我一个人就好了,走吧,跟我回家,这里又寒酸空间又,不适合我的宝贝。”

    明代突然无情的勾起了唇角。

    “吧,那只手动的他?”

    林昼下意识抬起自己的右手,黑色的指甲盖上还在滴滴答答的往下淌着血。

    明代笑着眨了眨眼。

    “我的血好喝吗?”

    林昼笑的越发迷人。

    “当然,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的血液能比宝贝你的血液还美味,简直让人欲罢不能,回味无穷。”

    这些天也不是没想着出来找明代,实在是明代的血液太过香甜,他一直在回味,同时还有些懊悔,不知道人死了没有,他一时没控制住自己,吸的有点儿多,今天见到活着的明代,林昼总算松了一口气。

    已经多久没有遇到过这么美味的猎物了?

    美味就该藏起来好好享用才是。

    顾安淮光得了这么一个活宝贝,却不懂得好好享受,还不如把人交给他。

    明代笑的越发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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