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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是晚上九点多,没想到自己晕倒後,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
想起自己晕倒的原因,赶紧抬起手看手中的戒指。
恢复了…
蝙蝠恢复半合眼的状态,眼眸的颜sE也变回原本的蓝sE,嘴巴也恢复到微开的状态。
【难道刚刚那只是一场梦?可是…】
捏了捏脖子,心里怀疑着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但是耳朵的刺痛感,还有头的晕眩感,却还清楚可以感受得到。
事发时间还是h昏时分,当时因为屋里还明亮,所以并没有打开屋子里的灯,现在整间屋子一片黑暗,只有外面路灯照sHEj1N来的微弱光线。
挠了挠头站起身去打开电源,随後转身要去把窗户关起来。
即将要关起来的时候,抬头看见天空的月亮,诺雅算算时间,今天刚好是月圆之夜,难怪感觉今天看起来特别的大特别的圆润。
还在轻松地欣赏着今夜天空的风景时,突然脑中闪过奇怪的画面,这画面好b电影旧片一样,晃动的画面让很多地方不清不楚,只瞧见一双大大的手牵着自己的手。
那牵着自己的人,因为太高,就算Si命抬头,也看不见那个人的样子,而那个人一路将自己牵到了这间店的店门口。
随後,一位年轻人打开了店门,那个人虽然外貌非常年轻,但是在店里的相本里看过,这个年轻人,就是爷爷,福安伍德博士。
难受的跪坐在地上,急促的喘着气,此时画面又跳开了。
爷爷拿着一杯如星空般的饮料给她,当她喝下之後就昏倒了。
但是对於这些影像她完全没有印象,根本没爷爷给她喝过那杯东西的记忆,这些画面就彷佛像是别人的一样,但是那个小nV孩是自己没有错。
霎时!
脑中出现了一双Y暗的紫sE眼眸,邪笑着的红黑sE双唇,从黑暗中出现,一字一字清楚的在耳边响起。
时间将近,醒来的时间要到了。
话一说完,所有影像都没了,声音也没了,就好像全部都被漩涡吞噬一样,而诺雅同时也再度昏了过去。
此时的她还不知道,因为她的好奇心戴上那枚戒指,然後又留下了一滴血。
因为博士的Si去,打开了一件深藏已久的事实,从今天起,将完全改变了她往後的人生。
这就好b一张蜘蛛网,每一条线渐渐的连接在一起,直到所有的人、事、物相连,否则无法停下来,也找不到真相。
将事情办妥的伯绅回了来,一进允斯的房门看他还是成年的样子,心里却有种太好的了感觉,原因为何他自己也不知道,总觉得未来的日子,允斯必须要恢复原本的样子才好。
允斯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双脚交叠单手枕在大腿上托着下巴,就这样对着窗外发呆。
走到允斯身边主人,我把叶子埋在墓园之後,出现了一封信。将信放桌上。
信上写着?知道了,请回吧?六个字,伯绅当时本来还在犹豫,但是这封信在他埋好叶子之後凭空出现,他还是依照上面所说的离开会b较好,要是他一直在这边等,深怕会坏了允斯的计画。
嗯。没有回头,喉咙轻声的回应。
允斯知道信上会写些什麽,所以连看都没有看,继续自己发呆的姿势。
这样馆主就会自己找我们吗?
既然给了回信,那麽馆主自然就会出现,只是什麽时候出现,就看他的心情了。慵懒的回答着。
伯绅总觉得他一脸有所思似的,连跟他说明都如此的慵懒,这让伯绅起了点疑问。
怎麽了吗?歪着头询问着。
没事呀?g麻这样问?
因为你一脸在想什麽。
喔~我只是在想你的话。
这让伯绅蒙了,他有说什麽话让允斯这样思考吗?
眼睛瞄了一眼伯绅,猫就是猫,想事情都会歪着头。
你出门前不是说,戒指现在在诺雅那里,会不会是戒指出什麽事情。
主人不是已经要找图书馆问吗?只要问了不就可以知道怎麽回事了。
是这样没错。
其实允斯也知道,只要图书馆出现,问了便可以知道发生什麽事,什麽原因让他突然变回原来的样子,可是就是不知道为什麽一直重复在想。
伯绅低下眼思考须臾主人应该是因为伯??说的话吧。
什麽?依然慵懒地看着窗外。
伯??说…忍着笑意会不会诺雅小姐出事情,是因为这句话吧。
这句话让允斯的脸离开了手,惊讶地转头看像伯绅,交叠的脚缓缓地放了下来。
看他的反应,伯绅知道自己想得没有错,允斯一直在想的不是戒指发生什麽事情,而是诺雅是不是发生什麽事情。
你是在担心诺雅小姐。
担心那个蠢nV人?她是我最讨厌的那种又笨又蠢的人类。不好气的用鼻子喷了气。
是没错,你的确讨厌人类。
…怎麽感觉伯绅这句话不是认同,而是调侃。
以前就算有人类在你面前有难,你还可以视若无睹,除了…菲妮洛小姐。
最後五个字,伯绅没有说出口,不是不敢说,只是那个人的名字,对允斯来说是b杀了他还伤的痛。
那是我心情好,谁知道那蠢nV人运气这麽好,每每都遇到我,那次帮她,我还用脏了手,麻烦Si了。转开与伯绅的视线,口气不削,一脸嫌弃。
两次都差点被W辱,这哪里叫运气好,要不是恰巧遇到允斯,那可能安然无事。
允斯的回答,听得伯绅无奈的摇摇头不想吐嘈他。
第一次明明才在商店街口下马车,因为他们的视力异常好,所以才看得到诺雅被带走,允斯不顾会不会被看到,直接使用能力赶了过去,那还好他们速度够快,以人类的眼睛跟注意力不足,只会觉得是一阵强风,不然早就被发现他们的不同。
对付一般人,允斯从来不削自己动手,那次居然为了诺雅杀了那个流氓,这如果说没猫腻,谁信呀。
是。故意拉长音,低头轻笑一声。
你笑什麽?有些恼羞的将桌上的杯子掷向伯绅。
轻松接下之後,鞠了躬我去帮你准备血饮。退出房间。
他跟那个蠢nV人也不过才见三次面,而且还是人类。
对允斯来说人类不过就是他的食物,是一种弱小的生物,只要稍微用力,人类就可以轻易的Si在他手里,所以根本没有喜欢或是讨厌之说。
直到遇到菲尼洛,他才对人类有了些好感。
本来会直接猎食的他,也因为菲尼洛是人类,他学着尊重生命,改成用放血的方式取血,这样就不用担心被他咬的人类会改变,而且也不会被发现身份。
虽然有麻烦,但是至少不用杀了对方。
但是那晚,仅仅一晚,他痛恨起那些既自私又贪婪的人类,与其说他们血族是怪物,不如说,人类才是b他们更像怪物的怪物。
所以允斯结论是伯绅的论点不成立,当时他只是心情好,闲着无聊,顺手才帮那个蠢nV人的,才不是担心。
想什麽呢?小?允?斯~
这讨人厌的说话声调,总是会让他起J皮疙瘩的叫法,允斯赶紧转头起身。
纯白的长发,松松的束在侧边,零散的发丝随意掉散,一副银sE椭圆镜框眼镜,嘴里含着一片七彩sE的叶子,一身白的大衣K子,就这样身靠着门框,双手cHax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允斯。
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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