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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她是男二踏脚石快穿 > 第37章 沦落街头的霸道总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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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他王司炳的确已经有三天没有出过巷子了,的确已经与现代的世界稍微脱轨了一些(比如说都不知道乞丐还有二维码),但是再怎么样,作为一个华夏人,作为一个从小就被当做商业精英培养并且考察过各种大小品牌的前总裁,对于眼前这个店铺他还是认识的好嘛!

    沙县小吃,一个从福建某个边陲小县城沙县快速蔓延到全国各地乃至海外的奇迹般的餐饮品牌,因为价格低廉又品种多样,一直以来都受到最广大的平民群众的欢迎。

    但是,他王司炳可不是平民,他是总裁,总裁!那种日常都是出入五星级餐厅、盘中随随便便一块生鱼片都是专门从日本北海道空运过来的总裁!他以前吃的那些饭,哪一顿不是分分钟几万上下的。

    虽然,虽然他现在落魄了,但是,再怎么样,他这样一个身份高贵的前总裁也不至于沦落到坐在沙县小吃店里吃五元钱一碗的猪肉馄饨的地步吧!

    此时的王司炳,显然已经忘了之前自己饿得抛下脸面去和流浪猫抢鱼吃的“落魄”行为,只是盯着店门口那张写着“沙县小吃”四字的大红招牌,眼里充满了不情愿。

    不过,哎,算了,反正已经虎落平阳了,有人请吃饭,就挺好的了。王司炳在心里这样自我安慰了一番,稍微平复了心情,这才打算迈进店里。

    谁料,他双脚才刚迈进店内,一个男人的粗壮的手臂忽然挡在了他面前。王司炳抬头,果不其然看见一张五大三粗的男人的脸。那男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勺子,看样子是这店内的老板兼厨师。

    那厨师看着他,没好气地喊道:“去去去,你一个叫花子怎么还进我店里来了。我这做小本生意的,可没有钱施舍给你。”

    王司炳听得目瞪口呆:“我看起来像乞丐?”

    “你看起来难道不像乞丐?”那厨师甩了甩手中的勺子,大声道:“我说你,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王司炳其实有心反驳,但他低头瞅了瞅自己身上脏兮兮的几天未换的衣服,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就在两人僵持的瞬间,原本已经走进店内的女人也终于注意到了这里,她重新走到店门口,对着那厨师也就是店老板道:“老板,这个乞丐是我带来的。你别赶他,他的饭钱我会出的。”

    那厨子对上她,一下子变了脸,五大三粗的脸上尽是笑意:“原来是栀子带来的啊,这就没关系了,随便进随便进。”说完,他又转头看向王司炳,大声说:“你,可以进来了。”

    话说完,他也懒得再看王司炳,重新看向栀子,笑着问:“栀子今天吃什么啊?还是拌面吗?李哥给你放很多花生酱哦。”

    栀子笑笑,“不用了,李哥。你给我们做份红烧肉吧,今天想吃这个。”

    “行,马上给你弄好,保证不让栀子妹子饿着。”那厨师爽快地应了,随即走进了小小的隔间厨房内。

    而王司炳则是低头看着菜单,一脸地不可置信。他没听错吧,红烧肉?这不是卖沙县小吃的店吗?怎么还会有红烧肉?菜单上明明没有啊。他看了看对面坐着的女人,把自己的疑惑问了出来。

    女人俏皮地眨了眨眼,笑着道:“这就是和老板混熟了的好处啊!”

    王司炳有些被这个俏皮的笑容给电到,但由于他脸脏,所以也看不出什么来,因此他只是扳着手中的一次性筷子,嘟囔道:“什么嘛,我之前还真的以为我只能吃五块钱一碗的馄饨了呢。”

    “你不喜欢吃馄饨吗?”女人问。

    “不喜欢。”

    “为什么?”

    “为什么啊?让我想想,嗯……可能是觉得馄饨太平民化了吧,和我平常吃的东西都不是一个层次的。让我吃那样平民化的东西,我有点接受不了……”

    “哦,这样啊,”女人似有所悟地点点头,附和道:“的确呢,要是一直都是从垃圾桶里捡东西吃的话,终于吃上正常的东西了,反而会有点不习惯。不过,红烧肉好像比馄饨什么的还好一点吧,你吃红烧肉的话,能受得了吗?”

    哎?什么?这女人说的话什么意思?什么受得了受不了的?还有,他王司炳哪里一直都是从垃圾桶捡东西吃了?他就那么一次,就那么一次好嘛——而且还是未遂。

    他辩解道,“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馄饨那种平价的东西……”

    他话未说完,女人打断了他,“你别说了,我都懂。长这么多年都没吃过一碗馄饨,你过的生活该是多么凄苦啊。这种经历,实在太惨了。”说这话时,女人的目光里满是同情。

    王司炳内心有些崩溃:这女人,不会真的把他当作那种从小穷到大的乞丐来看待了吧,他的作为总裁的高贵气质啊,这女人难道到现在都看不出来吗?他的高贵气质啊!~

    他的没回答在女人眼里成了默认,对他的同情也更多了几分。下一秒,女人冲厨房喊道:“李哥,麻烦再煮一份馄饨!”

    “好勒。”厨房里传来回应。

    王司炳叹了口气,算了算了,被当做乞丐就当做乞丐吧。认命认命。

    点的东西很快端了上来,红烧肉色泽红亮,馄饨皮薄馅多,一看就十分诱人。或许实在是饿得很了,他也懒得再去计较这是在一家脏乱差的街边小店,快速地将肉拨入了碗中。

    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尽管只是二十几块钱一碗的红烧肉,尝起来却软糯香甜,肥而不腻,与他以前吃的那些由顶尖厨师做的红烧肉似乎也差不了多少。当然,这也可能是他实在是饿得太狠了的缘故。

    总而言之,到最后,王司炳不仅吃光了这整碗红烧肉,而且还把那碗馄饨的汤都喝了个一干二净。吃饱喝足,理智又重新回到了王司炳脑子里,这时的他,忽然为自己刚刚狂风过境般的“凶残”吃法而感到惭愧了起来。毕竟,他以前可一直都是被要求要恪守各种餐桌礼仪的,现在却……

    而且,王司炳重新抬头看向对面的女人,忽然有些不好意思,“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好像吃的太多了,你都没怎么吃。”

    “没事儿啊,本来这顿就是我说请你的嘛。”女人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起身去付了钱。

    出了饭店门,王司炳正打算向女人道谢,却忽然见得女人一抬首,几张纸钞出现在了她的手中。“什么意思?”王司炳问。

    “给你钱啊,”女人回答道,“我刚才结账的时候,和老板换了一点现金。这些给你,应该也能凑合吃几天饭了。”

    王司炳心中一动,正打算拒绝,却听得女人又说:“拿着吧,别再和流浪猫抢东西吃了。”

    “好吧,那我就拿着。谢谢了。”王司炳伸手接过那钱。

    见王司炳接过了钱,女人也没再废话,转身欲走,王司炳却喊住了她:“对了,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我以后有钱了再把今天的吃饭钱和这些都还给你。”

    王司炳说这话时神情异常认真,因为他的家教和尊严绝对不能允许他做出讨钱这样丢脸的事儿来,所以,这钱,他一定要是借,而且,一定要还!只有还了钱,他才有可能保护自己的尊严,才有可能,再见眼前这女人一面。

    女人显然有些意外他神情的认真,想了想,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我叫阮栀子,和柔软的软一个读音的那个阮。栀子就是栀子花的那个栀子。如果你真的想还钱的话那就下次再说吧,再见啦。”

    说罢,栀子扬长而去。而王司炳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也将那些钱放在口袋里,重新朝着巷子内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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