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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云蚕金丝线,是华夏国特有的产物。云蚕不同于普通的蚕,普通蚕多以桑叶饲养,而华夏云蚕吃的却是牡丹和月季的花瓣,如果大批量养殖,就不是一般蚕农所能做到的了。
不过这种云蚕,吐出的却是天然的金sE丝线,不但质地坚韧柔滑,更是带着淡淡的清香,绝对是豪门显贵才能拥有的东西。可以说这云蚕金丝,跟南海黑鲨皮是一样名贵的。
不过这云蚕金丝线与南海黑鲨皮却又有不同之处,南海黑鲨皮可以随意买卖,只要你出得起那价钱,就可以拥有。可是这云蚕金丝线呈明hsE,却只是皇族服饰的专利,在华夏天朝是绝对的非卖品。即便你家财万贯,也是买不到的,除了皇族,只有那些得到皇帝陛下赏赐的高官大吏,才可能拥有这东西。
回想起这些,凌霄不由自主的激动起来!虽然仅是微小的发现,但对他来说太重要了!以前,他从未发现过自己的长衫还有云蚕金丝这等物事,如今他却可以非常肯定的得出结论。
“我果然不是大隆朝人,看来我不是天朝皇族,也是一品大员或者封疆大吏之后,那我家族的变故便非同小可……”
一时间也难以参透其关键,凌霄索X也就不再去想,收好那两根云蚕金丝线,g脆跳下松树修理好那些粗枝,然后以枯藤做绳子、以粗枝做扁担,一路挑着往梁翁家而去。这担柴却足以抵得上平日里的两担那么多了。
此时尚未到农忙时节,即使是大白天,山脚小路也颇为幽静,但凌霄的心却并不宁静。他不由自主地便琢磨着自己的身世,揣摩着自身的处境。家族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一无所知,或许自己的记忆全失,并且莫名其妙的到了大隆国,是家族为了保全自己才这么做的。
倘若我失忆是人为造成的,那施法者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怕自己只身犯险、以卵击石?嗯,倒是有这个可能!要明了真相,还是要等到了华夏天朝再说了。即便是龙潭虎x,我凌霄何惧?不查明真相,我誓不罢休!
这根云蚕金丝,就如同牵引记忆的桥梁,让凌霄顺藤m0瓜般的推敲着。对于凌霄而言,这次砍柴的收获可谓巨大。
把柴放到了梁翁的茅屋前,凌霄进屋便去掀锅盖,一团热气飘然而起,锅里面果然还有热乎乎的红薯。几日来跟梁翁倒是熟识,凌霄也不客气,拿起一块便吃了起来,而后撩起门帘,却见那该Si的老糊涂正站在案桌旁写字呢。
凌霄对书法的兴趣那是不用说了,当下也不答话,便站在案桌旁凝神观看。梁翁似乎很是配合凌霄,当凌霄把那块红薯吃完,他也写完了。
“焚尽铅华炼真身,天心本就不由人。荒度半百烦忧事,刃道无情斩魔神。”凌霄喃喃地念着,他怎么都不相信梁翁能写出这种诗来。尤其是‘焚尽铅华炼真身,刃道无情斩魔神’这等充满豪情霸气的句子。
再细看纸上墨迹,凌霄觉得这落地秀才的字倒也不错,书卷气十足不说,用笔也是颇为老道酣畅,不过限于资质,却是不如自己写得好,也只是写起来落个娴熟而已,更不要说跟那三张字画相b了。于是他好奇地问道,“前辈,这首诗是您老做的?”
“你要不要写一首?”梁翁一抬眼皮,也不回答,一双还挂着眼屎的浑浊老眼斜睨着凌霄,口发出苍老而缓慢的声音,“老朽见你挺喜欢字画,想必也读过几年书,嗯,书,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之源。”
“呵呵,您老说的没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难得您这么有雅致,学生便即兴涂鸦一首。”
说罢,凌霄接过梁翁手的笔,又cH0U了一张纸平铺在毛毡之上,信手挥笔。这些天来他一直以枯枝练字,今日毛笔在手,宣纸在侧,却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强烈的书写yUwaNg。
但见他在那张纸上写道:风华散尽倚茅屋,亘古一人对红烛。若论此翁荒唐处,焚书烧画煮红薯。
“嘿嘿,先生,您老看我这诗作得如何?凌霄偏过头,带着戏谑的微笑。
别看凌霄年纪不大,端的写得一手好字,虽说是一首颇具调侃意味的小诗,却是写得浑然遒劲、气势磅礴,此刻墨迹未g,更显墨质润泽酣畅饱满,倘若抛开诗不论,单单是这手字,足以高状元了。通过这字的气质来看,也能看出凌霄不是那种读Si书、Si读书的人。
但那梁翁却并未表态,不知是书道浅薄难以品评,还是把注意力全放在了诗本身。
“咳咳……你这小厮忒也无礼!笑话老朽打了一辈子光棍不说,还提什么焚书烧画?那书画读过看过还有何用?只是惹些灰尘罢了,老朽不求汗牛充栋,但求心有书。”
“哦?您老这番辩驳倒也不俗,”凌霄笑道,“只是……您这也算心有书?”
“读书者通达事理,却又不可为俗理所束,殊不知书一念便也是心一魔?念有多重,魔有多高。”
凌霄悚然一惊!他怎么也没料到这糊涂透顶的老头儿竟然论出这番道理!难不成那焚尽铅华炼真身……刃道无情斩魔神,还真是出自他的心?”
凌霄正字疑惑,却听梁翁续道:“嗯,魔,情之魔人、无形无声,断送睡魔离几席,增添清气入肌肤。你这小厮便是没了媳妇而着了魔。”
凌霄莞尔一笑,心道,刚听到几句高远之言,这老糊涂却又开始胡说八道了,不过此刻他也乐得和老头儿闲扯一番:“先生,没有媳妇不是坏事,预愁嫁娶真成患,细念因缘尽是魔,您老人家这一辈子都不曾娶妻,实在是高瞻远瞩、大贤之志啊!”
凌霄说完,微笑等待着梁翁的下,哪知那老糊涂突然打了个哈欠,挤了挤昏花的老眼,而后扭过身便上了床铺。他的眼睛虽然闭着,嘴里却叨叨咕咕的不知在说些什么,而后吧唧了两下嘴,就此没了声息。
凌霄少年心X,见梁翁又要埋头大睡,顿感无趣,便扯过被子给梁翁盖好,而后又揣了两块红薯,回到了破庙之。翻弄一番,见那字画还在,凌霄放下心来。
他本打算给梁翁多砍几担柴之后,便前往华夏国探寻家世之谜,但转念一想,贸然前去倒不如先在这清幽之地好生修炼一番,等把第二幅字画参透再说。左右无事,凌霄便盘膝修炼起来,他当前最需要的就是尽快提升实力。
一丝丝天地灵力带着微弱的能量波动,纷纷向破庙聚拢而来,进入凌霄的T内。融合了字画的神念后,凌霄的神魂强大,JiNg神念力也水涨船高,因此x1纳灵力的速度,自然不是一般初修者所能b拟的。
淡淡的青光环绕着他的周身缓缓流转,将少年那张脸衬托得古朴且祥和,倒是有几分得道高人的气质。
物我两忘,那是修炼的极佳状态,凌霄刚修炼不到两天,便能将这种状态保持两个多时辰,这也算是修真界的奇迹了。大道殊途同归,这当然跟他饱读经书、浸ysHU道有很大关系。可就在这无念无思的玄妙境界,凌霄突然被吓了一跳,他竟然看到了自己坐在地上的身T!那具身T紧闭着双眼,周围正有淡淡的青sE光晕散去。
除此之外,土神庙的破窗烂门、布满灰尘的塑像,以及铺在地上的杂乱柴草,都历历在目。
“难道我的神魂出窍了?一定是,书曾有记载,神魂无形无质,融于周身却不可查,上T天心,下融JiNg气,神魂所在之处,灵智所生之源。说白了,这神魂便是人的灵智念头所化。”
想到此处,凌霄心神大定,恐惧心尽去,好奇心却是大增。他试着以念头驱动神魂,那神魂漂浮而行,浑没有脚踏实地之感,倒如一缕清风在缓缓流动。凌霄虽然少年心X,修炼伊始却也不敢托大,T验T验那书所载的感觉,赶紧神魂归窍。
修真一途最为艰辛,第一重练气境界便分为定神、引气、凝气三个层次,而第二重筑基之境,也还有神识、出窍、驱物三个层次。对于这些凌霄还是耳熟能详的,不过令他疑惑的是,他刚刚修炼两天,定神、引气却是身有所感,可是他丹田内还没有凝聚一丝真气,却能够神魂出窍了,这的确让人匪夷所思。
其实凌霄自所修炼的功法并不同于修真界的普通功法,而且他的神魂与字画的神念融合后,b达到筑基之境的修真者的神魂还要强大一些,再加上多年来于书道修身养X,他达到这个层次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这一切,凌霄却茫然不知。
“莫非这只是一种巧合?”
正当凌霄疑惑不已时,却是另有一番异象在他脑际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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