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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魔域仙蹄 > 第十章 猪与地下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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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魔核。魔核是由幻兽体内冗余能量积累而成的,平常可以为幻兽蓄集魔力,其大小不一。肉眼可见的魔核大都出现在三级以上幻兽的体内,并按照属性的不同分为水、火、风等各种类型。由于高级幻兽死后魔力会散失,因此高品质的储满能量的魔核非常罕见。但魔核与宝石一样,也是魔法力的最佳存储介质,魔法师可以把自己的能量存入魔核,再通过法杖等媒介使用。

    ——摘自

    一剑光寒十五州。

    在亚细亚大陆武士,用剑最为普遍。剑有诸多优点,不但轻灵、锋锐,而且十分美观,与铁锤、巨斧和厚背砍刀相比,实在是扮帅的不二之选。除了真正的剑客,也有很多手无缚鸡之力的贵族阔少,整日间挎着一柄制作精美的配剑,抽出来最好还要精光四射才更算拉风。以至于一些诸如法兰兄弟公司那样的跨国装备企业,每年都要制作一批镶有钻石魔核之类的白金版宝剑,甚至有的剑刃上还要请梵圣公国的光系法师加上一道“眩人二目”魔法阵。京都维尔纳的老百姓有个笑话,说一堆贵族阔少拿着这种剑凑在一起比试武技时把周围着热闹的人眼睛都晃瞎了。

    毫无疑问,那个紫衣剑客手持的紫剑就是法兰兄弟公司限量版极品,紫色的剑刃烁烁发光,加上那个剑客青白色的瘦脸,实在是帅呆了。

    “你就是玩偶?”剑尖如石雕般一动不动,看来,这剑客的武技还不像他的剑那样浮华。

    “我不懂你的意思。”雅古皮苦笑道。

    “三十年前,‘血手’杀手团副团长,大陆杀手榜排名第,灵魂傀儡操纵师,代号‘玩偶’,没错吧,雅古皮先生。”紫衣剑客冷冷笑道。

    雅古皮不再说话,表情凝重起来,双手微微颤动。

    “我是‘血手’团的‘毒剑’,大陆杀手榜排名七十四,团长说,杀了你我就能替代你登上杀手榜第名,拿命来!”紫衣剑客口里叫着,右手剑像闪电一般疾刺而出,瞬间距离雅古皮的咽喉不过寸许。

    然而,这一寸的距离竟似非常遥远,毒剑的脸上渗出了大滴的汗水,他用尽全力,可右臂竟如被铜枷锁住一样,一丝一毫也动不了。

    “你……这难道是?”

    “对,你说的没错,现在控制住你的,就是傀儡丝。”雅古皮轻轻的说。

    “你……”毒剑用力挣脱傀儡丝的纠缠,但忽然感到右臂一阵巨痛,低头看时,发现右臂竟被傀儡丝切割成了七八块碎肉。毒剑跪在地上,痛得嘶声嚎叫。

    毒剑的手下一见首领重伤,急忙转身向雅古皮扑来。

    而正在此时,费尔南多和他的四个侍从飞身而起,从背后干净利落的把几个紫衣人杀死。

    费尔南多将精致的细刺剑从一名紫衣人心脏抽出,在紫衣上仔细擦了擦血迹,慢慢走到雅古皮和毒剑面前,他对着毒剑笑了笑。

    “‘血手’真是堕落了,竟把你这种废物派来。”

    “你倒底是什么人?敢跟我们血手作对。”毒剑叫道。

    “我,我是……”费尔南多弯下腰,在毒剑耳轻轻说了一句话。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是……”毒剑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苍白的程度可以和费尔南多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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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天现在极度郁闷,本来是胜利者,转眼却被吞进了肚。

    蚯蚓的肚里又湿又闷,还有一股刺鼻的腐臭味。天知道这只该死的蚯蚓都吃了些什么东西。不过,让小天略微放心的是,蚯蚓的消化液对他的身体没有什么影响,半身铠也还受得住,但那件心爱的羊毛披风却已被腐蚀出了许多小洞。

    小天可不想老待在蚯蚓的肚里,于是他开始寻找出路,嘴太危险,那么从蚯蚓的屁股爬出去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这条独目蚯蚓的身长有三十多米,宽也有两米多,因此,在它身体里面行动并不算太困难,但这条蚯蚓也在洞穴里快速爬行,小天就麻烦多了。说起蚯蚓,这种动物的运动主要靠肌肉收缩,环肌收缩时,蚯蚓的身体就伸长变细,纵肌伸缩时,身体就缩短变粗。环肌和纵肌交错进行伸缩,蚯蚓就能向前爬行了。正因为这样,小天在蚯蚓体内爬行的过程不停受到环肌的挤压,有几次挤得差点喘不过气来,他只好在一个肌肉较松弛的位置停了下来,等蚯蚓停下来再想办法。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小天头晕脑胀的快受不了,这只大蚯蚓终于停了下来,一动不动,好像是睡着了。小天奋力的向前爬,希望找到出口。可爬过一个小洞口后小天却一头栽进一个不断蠕动的口袋里,里面有不少如菠萝一般大的圆溜溜的石块,加上周围的甲质袋壁,把小天夹在间不停的挤压,要不是神体护佑,小天早就成肉酱了。原来,蚯蚓由于没有牙齿,食物吞进肚里已经经过初步的消化被送进砂囊,把食物磨成了很细致的食物送入胃肠,然后再次进行消化,最后才排出来。

    这下小天可受苦了,被石块包着在沙囊里不停旋转,不一会儿,那半身铠就被砸得坑坑洼洼,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为了逃出去,小天也向四周发射了十几道风刃,可大多数打在石头上,就是少数击沙囊的甲质袋壁,也只是划开一道浅浅的痕迹。

    正当小天无计可施之时,它的嘴巴好像咬住了什么东西,用猪蹄拽过来一看,竟然是一根金色的骨棒,大约有一尺半长。小天不由得有些失望。

    “一根破棒有什么用,哪怕一把修脚刀还比它有用些。”小天咕噜着,正当他准备把棒扔掉时,奇迹发生了。

    那根骨棒竟然迅速变形,像金属一般融化,然后又快速凝聚成形,变成一把锋利的短修脚刀,而刀把也紧紧扣住小天猪蹄的位置,仿佛原来就长在上面似的。

    “宝贝!!!唔……”

    小天喜悦的叫着,马上嘴上又堵上了一块石头。

    “远古变形兽的骨头。”小天在大脑的快快速检索,结果找到了这个答案。

    远古变形兽,是神界一种已灭绝五万多年的奇特动物,它可以变成任何东西的形状,而且能够发挥同样的作用,同时,它的智商也非常高。然而,在上一次神之战争,一只远古变形兽变成冥神的样招摇撞骗,结果是全族被冥神所灭。这样一种神兽,死亡后的骨骼也是极为珍贵的,因为它的骨胳也能随持有者的心意变成各种物品,变成武器时锋锐无比。

    得到宝贝,小天精神大振,他手持修脚刀向沙囊的角质壁上砍去,果然,修脚刀非常锋利,将沙囊划开了一个两尺宽的口。

    独目蚯蚓正在自己的洞里闭目养神,突然肚一阵巨痛。阑尾炎?位置不对啊。难道今天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对了,那只地上的动物!妈妈说的对,不认识的东西不能吃。独目蚯蚓疼痛之下,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的洞口前密密麻麻地站满了矮矮的地精。看上去,足有两三千只。

    “这帮该死的地精,我每天只不过吃三四只而已,味道又不好,它们怎么这么烦,整天来打扰我。不过,前天那只大个地精的味道可不错。”独目蚯蚓心想着,也顾不上腹的痛疼,晃着脑袋迎战地精。

    广阔的地下洞穴摆开战场,三千多只地精排着乱哄哄的队列,有的左顾右盼,有的叽叽喳喳的说着话,有的还从怀里掏出甲壳虫干喀嗤喀嗤的吃了起来,他们大多披着洞穴植物——罗蔓粗干茎所编织的木甲,手大部分拿着石块或是打磨而成的石刀石斧。令人惊奇的是,极少数的地精头目竟然是身着骑士甲,手持亚神帝国的制式钢刀,不过由于这些盔甲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大,只能把人类的半身甲当成全身的来穿,远远看去竟好像是有不少没有腿的骑士甲自己在动,甚是滑稽,有几只地精骑士还骑着蜥蜴在队伍四周维持着秩序。

    其四名长着长长胡的老地精把头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商量了一会儿。原来,这一带的地下洞穴原来属于一个地精王国,然而,不久以前,几条巨大邪恶的龙(地精对独目蚯蚓的称号)来到这里,每天都要吃掉很多地精。这一下,地精英雄们可受不了了,但前几批英雄去了都没有回来,前天,地精的王者,无比伟大无比英勇无比受地精尊敬的——国王树根陛下宣布他要去屠龙。这一下,地精们沸腾了,在享受了一整只美味的烤地掘虫后,树根陛下带着他骁勇无敌的卫队,手持胜利权杖,在臣民们的欢呼声出发了。

    然而,陛下两天都没有回来,卫队倒是逃回来几只地精,他们用简单的地精语详细介绍了复杂的战况:“王,杀,龙,吃,王,丢,杖”!

    一切情况都明白了,伟大神勇无敌的树根陛下竟然被龙吃掉了,而这个地精部族的圣物——胜利权杖,竟然也丢掉了。

    生可忍熟不可忍!地精们愤怒了,他们告别了正在偷甲虫卵的老婆,告别了流着鼻涕撕打的孩,告别了那些自祖父起就没有打扫过的洞穴,出——战——了!

    此次出战由王国四大长老指挥,各部落的头目都拿出了家族近百年来搜集的盔甲,准备大干一场。因为有言在前,“杀,龙,王,杖,王”。也就是说,谁杀死龙,谁就是地精之王;或者谁拿到胜利之杖,也可以当王。当然,部落头目们对自己能战胜龙还没有那么乐观,但说不定胜利之杖丢在那一带了,谁拣到就走运了。

    本来,龙睡着了,四大长老当机力断,“龙,睡,攻”,准备占个便宜。可这世间不如意者十之八,可就在地精们整理进攻队列的时侯,那条该死的龙竟然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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