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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亚圣 > 第二十三章 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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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远的一个荒废小山村,马扩盯着前方的厮杀,坐立不安。他那匹坐骑贪婪地伸长脖,饮着清凉的溪水。四周山蚊一群一群地轰炸,这匹由大辽进口的高档货皮肤不时抽搐,那条尾巴无奈地甩来甩去,可就是没有起到作用。

    听着一阵高于一阵的呐喊,呼延庆脸色的赘肉也是一抖一抖的。他坐得很靠后,尽量不去看血腥的场景。骤然,他哎唷刮了自己一巴掌,在众人瞩目,甩开掌心那滩蚊残骸,道:“大家还在等什么?救人如救火。等山贼做完买卖,一股脑儿往山里钻,那还不白忙一趟?”

    孙立站在高处观看,淡淡回道:“我们人少,当要寻隙出击,以起奇兵作用。否则即使击溃匪兵,让范匪逃了,也是白费功夫。”

    孙立现时三十出头,高高瘦瘦,脸色腊黄,似是病容。他手持的一把长枪,牵着一匹矮小的黑马,那是川蜀产的山地马。这马,总的说来,从前到后,从左到右,从里到外,都是便宜货,不过很耐用就是。

    在他身后是严阵以待的一千兵士。

    这一千士兵分成两部,泾渭分明。一方是马扩带来的刀鱼巡检水军,一方是孙立的督贼军。

    孙立本人随和,凡事与士兵同吃同住,他亲手训练出来的五百督贼军妥有威势,士气也高,近年在登州横征北讨,素有盛名。不过,这些汉多是由流民招募,待遇上还不到禁军的一半,其精神虽然醒目,但是面容兵器衣饰均逊色一筹。

    而五百的刀鱼巡检禁军则因为一直按水军训练,擅长海上作战,陆地上的队形阵列等等有点陌生,虽然他们的兵器精锐,但是平时训练,均以海战为目的,构成以弓弩手和短兵水靠为主,而且久不历兵事,战力之上不容乐观。

    孙立多次向刀鱼巡检邀赌,无非是看不惯其没起到保境安民的作用,而坐拥大量资金补给。这一点小校王美知道,马扩也心知肚明,甚至马政也看在眼里。只因为孙立还算识道,都是暗地的动作,没影响到刀鱼巡检的名声,所以马政也就当做不知道,如此而已。

    正因为了解刀鱼巡检的实力,此时贼势浩大,孙立不得不十分小心,即使眼看前面的商队损失惨重,他仍能按下性等待时机。

    呼延庆两眼捕捉林间投下的阳光,沉默了一阵,又道:“衙内,这可是你家商行。我们救下来,有没赏钱?”

    众人白他一眼。齐声喝道:“闭嘴!”

    ······

    护卫队地损伤不大。他们前面有车墙挡住。密集地阵形。长矛向上斜伸并有规律地晃动。能够有效屏蔽头上地攻击空间。刀盾兵也在两旁遮挡。将箭袭地威力减到极微。

    贼兵地弓手虽多。但弓箭都是自制地。质量很差。三轮箭雨后。很多射出地箭枝都没有了金属箭头。而只在顶端削尖了头来代替。

    商队地弓箭手开始觅机还击。他们使用地弓弩是从刀鱼巡检挑选出来地军产物。尤其是两张蹶张弩。射程近两百米。杀伤力恐怖。在这种情况下。没遮没掩蜂拥而来地贼兵简直就是不用瞄地靶。

    嗖嗖地撕破空气声。双方很快地对射两轮。三四十名地贼兵哎呀地倒地。虽然贼兵地箭手是商队地近十倍。但是战果反而倒置了。

    如此一来,形势虽然仍然恶劣,但商队幸存的人都松一口气,开始准备近身的搏杀。贼兵虽多,不过借着车墙的地利,几百人集防御,未算尽是下风。

    “杀!”马雄两目圆睁,长矛对这扑上来的贼兵疾刺而出。虽然给打了个措手不及,但他反倒越来越自信。明显的,最终战局,靠得还是长矛大刀。

    而这正是护卫队的拿手好戏。

    “杀!杀!杀!”长矛有如一波接一波的大浪,但凡冲近车辆的贼兵,身体无一不被开洞。

    范小乙心发毛,这次进攻的同伙不像上次的新手,都是见过血的老贼,还按兵书,操练过好久的进攻、防御、追击等等阵形,即使跟官兵打也有模有样,乃登州第一大山贼军。

    可是看这个情形,一队队贼兵前仆后继地嗷嗷上前,如狼似虎,勇猛非常。按以前的商队甚至县城守兵的遭遇,这支商队应该心惊胆战,被一鼓而下才是。

    可是这支商队在狂风骤雨的攻势竟然迄立不倒。

    刺、抽、刺,循环往复,他们的长矛兵似乎只会这么一个动作,甚至连砍到眼前的大刀也不会挡一下,他们的唯一目的似乎就是刺你一个洞,其余一切都不在乎。即使一人倒下,后面必定有人补上,又是这般刺、抽、刺。

    无疑,这是以命搏命的招数。

    太恐怖了,无论什么样的身手,手持什么样的武器,在这样简单整齐的攻击,均无任何一人能撑得了几息。

    杀!护卫队齐声呐喊。马雄反复灌输他们一个观念:在战场上,他们只需要一个念头,就是杀敌。

    敌死,我生!

    又一排人在车墙前齐刷刷地倒下,那里已经堆积了高高一层尸体,并且还在增高,无论多么勇猛凶狠的人在这一层矮矮的车墙前,在这么一种战法,均无用武之地。

    范小乙开始毛骨悚然,这种从没见过的,不合常理的情景让他不解,忍不住归咎于鬼神。众所周知,桃花商队是有神宵宫入伙的,而神宵宫可是当今天下令地方组建和供奉的。

    “神仙?日你先人板板!”二头领听他一说,怒斥道:“狗屁,老鹰爪功下,遇鬼杀鬼,遇神弑神!”

    二头领的家学传承据说可以追溯到唐时,源于十步杀一人的长安少年。他时常一怒杀人,除大头领范温外,无人敢逆他意。因此最受范小乙崇拜,一见他出马,范小乙但觉天塌下来,也有人顶了。

    睁大了星星眼,二头领那矫健的身姿让众多粉丝甚有安全感。被杀得胆战心惊的贼兵们纷纷喝起采来,并借机放慢前进的步伐。

    只见二头领龙腾虎跃,嘴里发出值可碎金裂石的长啸,两手捏成鸡爪状,在阳光下,在烈风,一招白鹤展翅高高扑向车墙内的护卫队。

    一枝长矛首先刺向他的小腹,他早有准备,右手下拨,过关!第二枝长矛同时刺向他的胸口,左手上格,过关!此时门大开,第三枝长矛已到,他临危不乱,只嘻嘻冷笑,因为他早有准备,在身上套了一盔甲,所以只微微一个侧身,矛头便从肋间滑过。

    好!众人见二头领闯入敌阵,士气大增,就要从这个缺口涌入。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二头领胸有成竹,对付长矛这东西,就要近身搏斗。看着手脚慌乱,惊骇欲绝的对手,他自觉是闯入羊群的狼,就要施展拿手的锁喉手。

    只是有一点他忽略了,前面三排的长矛手的确是奈何他不得,可是护卫队却不止列有三排,第四、第五列的长矛刺来,一枝穿透了他的盔甲,一枝穿破了他的喉咙。

    他倒在地上,残留意识,似乎看到头上的护卫队员回复平静,更加认真地刺、抽,那整齐划一的呐喊,似乎震动了大地。

    真正的战场,本来就容不得个人英雄的存在。

    范小乙颤抖着无意识后退,正要崩溃之时,一道马鞭打来,将他打得皮开肉烂。条件反射地就要回他一刀,但见身后大头领正骑在马上,扬着马鞭,冷视着他。

    “头领·····”范小乙哭丧着脸叫了一声,脚软软的如踩云端。

    范温低头,凑近他,轻笑道:“你有两个选择,一是成为我的午餐,一是给我杀······”

    “杀!”范小乙还没等他说完,举起刀,死命往战场冲。

    范温摇头,回首环视身边的精兵,大声道:“大家随我来,且看我破他的乌龟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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