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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海王说她不干了 > 第98章 第九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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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蚌陪了丰念恩很久。

    先前几次追杀失败, 正道已经堪称损失惨重,再经瘴气林一役,意欲围剿者更是有去无回, 对方无力组织什么大规模的合围了, 逃离南疆也就不再是异想天开。

    他们一行人藏在阿勇家中, 等到丰念恩融合了妖血,沈素的红线蛊也被压制住了, 这期间竟一直平安无事,就能得知现在敌方的人手短缺到了什么地步。

    机不可失, 他们便决定尽快离开。

    “路上小心些。”

    为红线蛊费尽心血的阿勇眼圈发黑,面色疲惫不堪。这些日子,他真是深刻领教过了李寻欢的执拗,就没有白费力气地劝他们多留一阵, 只是打包了不少药材, 让他们带着以备不时之需。

    南疆男子沉声道“你小子记得我说过的话。”

    李寻欢弯了弯唇,大抵算是个笑容。

    其实也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嘱咐。

    压制红线母蛊的时候, 好话歹话阿勇已经说了一箩筐, 结果还是没拦住李寻欢, 从那以后, 他就懒得多费口舌了。

    阿勇只是冷眼旁观着, 李寻欢是如何自寻死路, 非要用自己伤痕累累的身体,额外支撑起一具没有神志的尸骸。等到蛊虫终于安静下来,不再拼了命地要钻出沈素心室的时候,看着李寻欢没有一点血色的脸, 阿勇沉默许久, 终于皱眉道

    ——倘若有朝一日, 李寻欢在南疆寻不到他了,就一路往塞北而去。

    “你若是后悔了,便来寻我。”

    这是阿勇犹豫再三,还是没有说出口的劝解。

    即便亲眼看过了李寻欢待沈素的情意,心里也并非全无触动,但阿勇还是很清楚地知道,想要让沈素起死回生,简直无异于让凡人徒步登天。

    而死人哪里有活人重要?

    这小子年纪轻轻的,生得也不赖,往后的路还长着呢,若是能再遇到一个合心意的姑娘,又何必非要强留着一个沈素?

    阿勇也算是和这几个人同生共死过了,哪怕是看在沈素的份儿上,也不想让李寻欢平白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甚至曾当着李寻欢的面,直言道“她自己死到临头,都想着给你留一条生路,想来也不愿意看见你为难自己。”

    “……”

    彼时,李寻欢正自己为自己包扎伤口。

    为了方便,他挽起了衣袖,但目光不经意间掠过左腕的那道月老红,他的动作便一时慢过一时。突然听到阿勇这句话了,李寻欢反倒回过神来,还能笑上一笑。

    “我并不为难。”

    他答得这样简短而坚定。

    阿勇顿时没了脾气。

    他自己受幼年经历影响,到了这个岁数了,依然无心男女之事,一门心思地扑在家人身上。养父母为此着急上火,阿勇自己却很安之若素,满心满眼只想着怎么照顾家人。

    可是那一夜,阿勇为李寻欢等人送别,看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背影,尤其是被李寻欢打横抱在怀中的沈素,孤零零站在道路尽头的阿勇居然无端生出一股侥幸。

    好在,他没有对谁动过情。

    ——两心相许尚不足够,像是只有押上一切,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托给对方,到死也念着想着,才没有辜负这一场人间情爱。

    好在,他没有遇见这样的人。

    “好在……”

    当真走出南疆那一日,坐在马车里的丰念恩挑起帘子,回望着身后的草木葳蕤,听着那渐渐远离的鸟啼虫鸣,她突然对河蚌展颜一笑“往后便要天各一方了。”

    小妖眨了眨眼,一知半解地回了一个笑容。

    倒是外头赶车的粗犷大汉微微一顿。

    铁传甲自知来得很迟。

    他受李家恩惠,这些年也一直留在李园。等到李老爷夫妇和大公子相继故去后,铁传甲就只听命于小公子李寻欢一人,说他是李家的家仆乃至于家将也不为过了。

    前些日子,李寻欢突然遣他去往嵩山,说是李老夫人的冥寿在即,请铁传甲去少林寺点三盏长明灯,照应他已经仙去的父母兄长。

    铁传甲自然应允。

    在李家的事情上,铁传甲从没有多想多思的习惯,一向是李家人说了什么,他就只管不打折扣地照做。况且李寻欢如今茕茕孑立,身边没有亲近的人了,日子过得也就更波澜不惊——至少铁传甲离开李园的时候,看着神色如常的小公子,他就丝毫没有察觉到异样。

    他甚至自动自觉地以为,小公子之所以派他前去少林,自己留下来,是为了好生操办李老夫人的冥寿。

    忠心耿耿的家仆一路急行,在千年古刹请了长明灯。

    铁传甲并不笃信佛教,可也就是这么个看上去绝不面善的汉子,居然老老实实地参拜过大雄宝殿、六祖堂、千佛殿1……依着最庄重的礼节,在每一座佛像前顶礼膜拜。

    连经过他身旁的善信偷眼一瞧,心里都忍不住要嘀咕“长相凶恶归凶恶,没想到这人却如此虔诚。”

    铁传甲一丝不苟地做完这一切,这才星夜兼程地往回赶。

    而等待他的是一个空荡荡的李园。

    不知所踪的李寻欢只留下一封亲笔信,没有交代去向,也不说是要去做些什么,只说让铁传甲不必找他。多年报偿,恩情已了,从此天大地大,铁传甲尽可以来去自如。

    若是愿意,李园以后就是他的家了。

    ——小李探花在信中云淡风轻,仿佛不是在了结身后事,而是要去赴一场花柳扶苏处的酒约。那般衣衫翩然,策马江湖的纵情,在这短短几句间就已经跃然纸上。

    铁传甲却陡然面沉如水。

    他实在是一个死心眼的人,小公子已经把偌大一份家业都交到他手上了,这个虎背熊腰的汉子却一眼也没有多看,只是读懂了信中的决绝之意,一转头,就只顾着打听李寻欢的下落。

    铁传甲从前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人物,按理来说,即便他已经隐姓埋名多年了,也总能知道一些打探消息的门路,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但事实上,任凭他再如何的千方百计,竟然也探听不到李寻欢的去向,好像他要找的不是近年名声大噪的小李飞刀,而是一尾游进江河的鲤鱼,消失得近乎无声无息。

    铁传甲心急如焚。

    正当他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正道围剿南疆分鹿门”一事却偶然闯进铁传甲的视线。

    彼时,他并不知道李园和分鹿门之间还有一层姻亲在,李寻欢营救表妹的消息也还没有传扬出去。与其说铁传甲是察觉到了什么隐情,倒不如说是他已经无计可施了,近来江湖上也只有这一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左右他也找不到人了,病急乱投医之下,铁传甲干脆挑着最引人注意的地方试一试。

    谁知竟真的让他试中了。

    铁传甲赶到南疆的时候,这场乱局已近收尾。

    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李寻欢,如同劫后余生一般,苍白憔悴得令人心惊,衣衫从肩线和腰背处一同宽大下来,一眼看过去就能让人知道他瘦了多少。

    但即便如此,探花郎也始终把一个人抱在怀里——明明那个人被一袭外衫遮盖得严严实实,连形貌都辨认不出,但李寻欢垂眸凝视她的时候,那般不曾错眼的专注,让粗中有细的铁传甲很快就明白了,他正在拥抱着什么,又正在担负着什么。

    “少爷。”

    深夜林野,月朗星稀,偶然重逢主家的忠仆腾地站了起来。他也不是多么能说会道的人,如此喜出望外的情景,也只能让这个彪形大汉唤出这一声,疾步迎了过去。

    李寻欢乍一见他,眼底也掠过惊讶之色,但他接着就叹了一口气,似欣慰似歉疚。

    他故意支走铁传甲,正是以为深知他的性子,南疆之行越是九死一生,他就越不会让李家的人孤身赴险。

    偏偏他误打误撞地还是找了过来……

    李园小公子眼底沉沉,却还是轻声道“一路辛苦。”

    几人意外汇合的地方,已经接近南疆边界。

    多得沈素之前执意毁尸灭迹的要求,正道门人又在瘴气林损失殆尽,时至今日,中原武林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身在南疆,且插手了分鹿门一事。他带着河蚌与丰念恩,尽量赶着夜路,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到这里。

    ——至于一路上偶遇的散兵游勇,纵然今日的小李飞刀已经不比从前,也不是这些人能对付得了的。

    李寻欢偏头低咳几声,他本就伤势未愈,到如今更是雪上加霜,但除了这无法压制的咳声之外,他没有在两个姑娘家面前显露出一点怨气抑或厌倦。

    就算铁传甲已经赶到了,李寻欢不必再一个人独自支撑,他也只是冷静地安排着“我与沈素有些招眼,不宜再与大家同行。传甲,你去寻两辆马车,我们分开走。”

    言语之间,既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也没有逃出生天的庆幸。

    “到了李园再会合。”

    丰念恩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兄长,我想去江南。”

    李寻欢一怔。

    妖血入体后,分鹿门小姐的变化不可谓不大,容貌全改倒还在其次——毕竟美人在骨不在皮,纵然换了一副面容,但她大家闺秀般的气质摆在那,现在也好看得让人眼前一亮,如玉兰垂露,清丽柔美。

    可她显然在有意纠正自己从前的习惯。

    比如把李寻欢这位“表哥”唤作“兄长”,比如学着照顾笨手笨脚的河蚌,比如让河蚌和李寻欢习惯把她叫做“念恩”。

    李寻欢甚至总能看见她在练字,捡一截树枝,不厌其烦地在地上写了无数遍,如同将将启蒙的孩子,从横竖撇捺开始重新练起,一笔一划地耐心修改着。

    ——一点一滴地,她在主动抹去属于“林诗音”的痕迹。

    李寻欢看着她的时候,偶尔会有些恍惚,只觉得分鹿门一朝覆灭后,直至沈素舍身,于林家表妹而言,才是一场碎骨重塑的重生。与之相比起来,竟连融合妖血都算不上什么了。

    “念恩……”

    分鹿门小姐垂眸一笑,柔声道“母亲出身江南,我幼时去过一次,如今记忆已然模糊了,仍对那里的烟雨山水心向往之。”

    这自然不是借口。

    她与李寻欢共同的外祖,正是江南礼教传家的名门。丰念恩的母亲外嫁南疆,先前死于正道门人之手,连尸骨也寻不回来了,这一生再也无法重返故里。细细想来,这该是她心底的一件憾事。

    丰念恩说自己向往江南,确实是她的心里话。

    但这并不等同于她不是在拒绝李寻欢。

    “兄长想要照顾我,念恩心里感激,但我总不能就这么让你照顾一辈子。”

    分鹿门小姐伸出手,理了理盖在沈素身上的外衫,语气放得极轻“我眼下没有性命之忧了,也不会被什么人认出来,兄长不必再时时担心我,尽管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李寻欢没有说出口,但丰念恩大概能猜到他的打算。等回到李园后,他一定会好生照料她,让她继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活在李家的羽翼下,一如从前在分鹿门的时候,继续做她锦衣玉食的深闺千金。

    她自小到大也都是如此。

    但如今的丰念恩不想继续下去了。

    ——因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人间再也没有“林诗音”这个分鹿门余孽,如果有谁执着于那颗莫须有的邪帝舍利,深查细究,那么,分鹿门林家和李园的姻亲关系只怕就瞒不住了。到时,作为表哥的李寻欢就是唯一的突破口。

    沈素先前从不肯留下敌人的尸首,未必就没有替李寻欢收尾遮掩的意思。到现在,他强闯南疆、反杀正道的事都还是个秘密,只要不被人拿捏到铁证,无缘无故地,谁也不好聚众打上门来。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御赐楹联,可还挂在李园的正门上。

    然而,如果人丁凋零的李家凭空多出一位小姐,事情就大不相同了。

    ——有时候,心怀不轨之人只需要一个理由,哪怕并不是那么站得住脚,却足以让他们明目张胆地作恶。

    分鹿门不就是最好的例证么?

    而当初的门主林稚尚且无病无灾,只是爱妻被劫,这才落在了下风。李寻欢却支撑着红线蛊,身体只会每况愈下。

    丰念恩自幼聪慧,既然亲身经历过这一切,就不会让自己同娘亲一样,变成恶徒攻讦亲人的弱点。

    她不想也不愿。

    李寻欢却听得眉间一蹙“你该知道,你是我仅剩的亲人了。”

    虽然不是如梦中一般的青梅竹马,更不曾有过相知相许,但这位表妹对他来说仍然很重要,是心甘情愿肩负的责任,却永远不会是什么难以摆脱的负累。

    “……是,我知道的。”

    分鹿门小姐眼睫轻颤,似有一点水光在眼底摇曳,她却没有任其汹涌,仍是笑着说“兄长于我亦如是。”丰念恩一顿,又道,“素素亦然。”

    “所以兄长尽管去吧。”

    哪怕变换了眉目,也依然温柔娇弱的分鹿门小姐抬起头,语声缓缓“我不会让自己涉险,也不会让任何人发现我的身份,我会……好好藏起‘林诗音’。”

    “我会等着你和素素回来。”

    丰念恩一早就打好了腹稿,姿态坚定得前所未见,说服起兄长也显得格外有理有据,可她终究没有一个人离开。

    ——李寻欢坚持让铁传甲沿途护送,等到了江南,也会由铁传甲出面为她置办家业。

    “你总要让我和沈素放心。”

    小李探花深深地凝视着她,只用这一句,就让丰念恩再也没办法反驳。

    河蚌则是自愿跟上去的。

    临行前,小妖还曾认真地看着李寻欢,保证道“我能活得很久,也就能看着念恩很久,等到她安稳无忧了,我才会离开。”

    河蚌在人间混迹多年,统共也没有几个在意的人,李寻欢原本该是最重要的那一个了,只是有他许给三公主的心愿在,丰念恩很快就迎头赶上,从此并驾齐驱。

    她也想得很简单,既然小公子不放心念恩,铁传甲这个挂念主家的忠仆也不可能长留江南,索性就让她跟过去好了,或许帮不上什么忙,但至少不会让念恩孤身一人。

    “小公子也要保重啊。”

    “……好。”

    李寻欢颔首应了,神情温和“这一路,多谢姑娘了。”

    河蚌说自己没有名字,他便一直叫她‘姑娘’,可听上去却一点也不生分。以他们这些日子同甘共苦的经历,纵然人妖有别,也实在是生分不起来了。

    李寻欢看着懵懂笨拙的小妖,甚至只觉得无奈,不知道这一门心思惦记着要报恩的河蚌,究竟要做到什么地步,才能认同自己已经了结这份因果。

    他已经一再和她解释了,任凭李家对她有天大的恩惠,她的付出和牺牲也足够抵偿了。

    偏偏河蚌一根筋。

    她像是秉承着什么了不得的信念,舍了妖血还不够,一定要竭尽所能地看顾好了这位“林家表妹”才行。

    从此,河蚌陪着丰念恩定居江南。

    李家不愧是累世豪族,替丰念恩置办家业的时候,铁传甲没有一点吝啬,遵照着她“安静就好”的简明要求,他几经筛选后找到了一处小院,不大,但也足够两个姑娘家生活了。

    因担忧她们往后的生活,铁传甲留足了银两,却还是犹豫着不敢告辞,直到丰念恩无可奈何地催促了他,这个原本果敢的汉子才劈完了柴,挑满了水,当天夜里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可铁传甲不知道的是,在这最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为了丰念恩的安全,河蚌一直用神识笼罩着小院。

    分鹿门小姐依然和小妖同住一屋,轻声问着“铁大哥走了吗?”

    “嗯。”

    “……那就好。”

    丰念恩似乎是笑了一笑,像是终于松了一口气似的,合眸睡去。

    两个人的日子过得平淡如水。

    除了海夜叉以外,河蚌再没有和谁这样结伴而居过,好在有过南疆的经历,她和丰念恩又互相迁就着,倒也没有河蚌原以为的那么无所适从。

    丰念恩深居简出,采买日常所需的活儿便交给了河蚌;河蚌记性不好,唯恐离开李园久了,又把之前学会的诗书抛到了脑后,丰念恩便时常陪她一起读书习字。

    两个姑娘家分占着同一张书案,丰念恩讲解诗书的声音温柔和缓,偶尔还会手把手地带着河蚌练字。

    她深受母亲的身传言教,比起南疆女儿的爽朗直率,丰念恩天生就更像是江南水乡养出来的姑娘,举手投足总是娉婷宛然,眼角眉梢俱是诗情画意。

    她也自知这一点,诸如字迹和言行上的小习惯或许还能纠正,所谓气度却早就扎根骨血了,不管她再怎么小心注意,也不可能在短短时日里全然改头换面。

    所以丰念恩很少出门。

    ——她承诺过要藏好自己,就当真做到了画地为牢。

    一间小小院落,成了分鹿门小姐作茧自缚的囚笼。

    只有每年的清明是例外。

    每到那细雨纷纷的时节,丰念恩就会在河蚌的陪伴下,赶在天色未亮前,前去拜祭自己的外祖父与外祖母。

    直到与李寻欢分别前,这位表哥也没有告诉过她,她的母亲是怎样被赶出了家门,又是怎样和外祖家断绝了关系,终此一生,也再没有机会修复亲缘。

    可是,他那般怜惜却又默然的样子,却已经无言地告诉了丰念恩什么。

    想着母亲偶有的郁郁寡欢,自定居江南起,每到清明,丰念恩总是素衣素服前去拜祭。

    这是第三年了。

    雨从半夜开始,到了该出门的时候,反而越下越大,在天地之间连成了珠帘罗幕。但丰念恩不愿推迟,河蚌见劝阻不住,愣了一会儿,转头就东翻西找地扒拉雨伞。

    “早知道备件蓑衣了。”

    河蚌懊恼地嘟囔着,手上推开伞骨。

    两个姑娘共撑着一把油纸伞,相护搀扶着,像是被风雨吹打的一片荷叶,在雨幕中缓缓前行。

    到祭拜之后,雨势已如瓢泼,两个姑娘家行走起来越发艰难。河蚌自己本来也就笨手笨脚,一个没注意,丰念恩脚下就不知道被什么绊着了,跌落在满地的雨水泥泞里。

    “念恩!”

    河蚌吓了一跳,忙着去扶。

    除了那段逃亡的日子,丰念恩再没有这么狼狈过,整个人几乎是霎时间就被雨水淋了个通透。她双唇紧抿,可一抬眼就看见惊慌失措的小妖,丰念恩顿了顿,很快就露出一个笑容。

    “我没事的。”

    借着河蚌的手重新站起来,一句安慰刚刚出口,丰念恩却突然踉跄了下,身子一歪就靠在了河蚌身上。

    小妖担忧地上下打量起来“你怎么了啊?”

    丰念恩苦笑道“……好像扭伤了。”

    河蚌顿时慌了手脚。

    丰念恩握了握她执伞的手,把油纸伞向河蚌那边推过去“不要紧,我缓一缓就好了,你多顾着自己。”

    她的声音里满是歉疚。

    这种暴雨倾盆的日子,是她执意出门,受伤了也是活该。但河蚌无端受到牵累,此刻和她一起寸步难行,丰念恩不可能不内疚。

    看着眼前遮蔽天地的暴雨,有那么一瞬,丰念恩忍不住闭了闭眼,错以为自己又回到了三年前。

    暗无天日,朝不保夕。

    而唤醒她的是渐渐靠近的马蹄声。

    一辆马车从雨幕深处驶来,车把式头戴斗笠,身穿蓑衣,即便是在这般大雨里,也把马车赶得稳稳当当。突然见着这两个狼狈不堪的姑娘了,他不禁一怔,下意识地勒停了缰绳。

    “吁——”

    河蚌满含警惕地看过去,空出一只手把丰念恩往身后拦了拦。

    马车里却传来一道清朗的男子声音“出什么事了?”

    “公子。”

    车把式犹豫道“有两个姑娘家,似乎是行动不便,被困在雨里了。”

    车内静默一瞬。

    随后,一只白玉般的手挑开了车帘。

    丰念恩抬起眼眸。

    她看见了车里的那个男子,好看得仿佛独得天地钟爱,哪怕是不言不动地坐在那里,也能驱散暴雨的冰冷。何况他的眼眸那样澄澈,只是在丰念恩那里微微一顿,立刻就礼貌地移开了。

    他拍了拍车把式的肩,示意对方让开位置,不顾车把式的阻拦就跳下了马车,转手却把帘子挑得更开些。

    “若是两位不嫌弃,还请先到车里避一避雨吧。”

    迅速被淋湿的公子没有看向她们,语声却很柔和,像是担心她们犹有疑虑,他很快就接着道“在下会守在车外,送两位姑娘返家。”

    ——言行有礼,举止端正。

    河蚌好歹也在李园待过那么多年,看惯了李家人的风骨,多少也就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书香传世,君子如玉。

    此刻看着这位公子,察觉到某些熟悉的气质后,她微微一愣后就若有所悟,只觉得这人恐怕也出身不凡。

    事实证明,小妖难得敏锐了一回。

    她很快就知道了这位公子的身份,果然是出身江南名门,江湖上的名号也极好听,唤作“玉郎”。

    ——他叫江枫。  ,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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