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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私奔的青春 > 第八十九章 读书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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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是肖庆辉的《搜神记学习心得》。

    子曰:子不语怪、力、乱、神。因子知“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可是,凡事并不尽然。

    生死为一个硬币的两面,有生岂无死,有生就有死。而又有人说,人死为鬼,鬼至灵则为妖。以此看来,鬼是既知生,又知死的。然而,鬼是由人死后而变的,那么,由此推测,人也是既知生,又知死的了。

    当然,子不语神,自然也就无怪事可言,而干宝则不然,他既语神,自然也就有怪事可言了。在干宝看来,人与鬼或是神是可以相互侍从的,但更多的是神或是鬼来侍奉人,而这样的神或鬼又往往是由女性来承担的。

    神或鬼来侍奉人,并不是没有原由的,书面上的原因多是男主人公的孝或忠或勇或义或诚或其它的优秀品质感动了神仙鬼怪,从而上天成其一段美好的姻缘或是优渥的生活。而实际上的原因,则极有可能是当时民间生活困顿无助的人民大众的一种自我心理慰藉或是精神寄托。

    因为,在那个“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动乱的魏晋时期,等级观念流行,人与人之间尤其是贫苦大众与富贵人家的关系更加恶化,贫穷百姓想通过与富贵人家走联姻这条“终南捷径”而一夜暴富,结果无疑只能是悲剧收场。因为“林妹妹是绝不会爱上焦大的”。也许,这种于事无补的空想可能“防卫过当”了,但是,这种心理的期盼却是如此的需要抚慰。因此,这其中的鬼神不仅仅是由女性来承担,而且也由她们掌握着追求爱情婚姻的主动权。

    这,无论是对于当时,还是对于现在,都可以说是非常非常的“越轨”了。这样写的原因,是做男人太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从实现,特此委身于一段美满的人鬼;还是女人想改变被动的局面,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满足自己的生理和情感的**;是人知生之年不可得到,因而托梦来世也要拥有;还是死知生仍有遗憾,因此决定来世努力争取而得。这个我们就只能是见仁见智。

    生由死来作注脚,本无可厚非,然而男的不足要用女的来弥补与满足,于古于今却似乎不合情理。或许,在“人道尚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封建社会,女性更多的是象征和预示着一种公正的“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倘若如此,那男的不足要由女的来弥补和满足,也是无可厚非的了。

    而男的不足到底表现在那里呢?《搜神记》中的男主人公往往被描述得一无是处,身份低微兼且经济拮据,家庭贫穷以致生活困顿。但是,我不明白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这些穷光蛋会受到天神格外的开恩与眷顾呢?后来,我在看《道德经》的时候恍然大悟,原来是世人无法做到“损己余以补他人”,所以才找天上的神仙来弥补心里的愿望空缺。因为《道德经》有云:孰能有余以于天下?唯有道者。而神仙正是得道之人,况且他们都是云里来风里去的单身汉或是老姑婆,上没有老下又没有小需要侍侯,因此,找这些世外高人来充当天道的替身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六经》注我,我注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又归于钱的任何时代。每个人似乎都是“避席畏闻身无分文,着书只为稻粱谋”。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也经常爱发一些不切实际的梦。尽管所读的学校并不是重点本科,但是,至少也是本科了。因此,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于是,我也常常乐在“驴背”上了。

    之所以写下上面这篇胡话,灵感纯粹来自一本书,它的名叫做《搜神记》。

    谭惠龄看完肖庆辉的这篇文章,觉得他的灵魂也有不同于凡人的特别之处。

    第六篇是张丽芸的《辨字识词》。

    今天在看《元曲三百首》里的《清江引》中的一段外文注解时,看到梁归智老师的一段话:“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山林”。这其中的所谓“大隐”“中隐”“小隐”没有绝对的大小之分,这里面的大小因情因景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

    但其实这些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隐,它是真正的现实生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梁归智先生这样说,可能人都有一个本能,那就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千方百计地去寻找一个比较靠谱的理由,这个我还是明白的。即使有时候无法找到切实可行的借口,然而也还是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台阶来下的,很多时候到了无计可施的时候就只能采用诡辩这种方法了。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一方面的高手,当他被别人问及怎么又偷了雇主的东西时,他就言辞凿凿地诡辩一番:“读书人怎么能算是‘偷’呢,是‘窃’书而不是‘偷’书?”从孔乙己的口气可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和一般的人应该多少还是有点差别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突出读书人偷东西不算“偷”而是“窃”。

    从字典上来看,这两个字在“偷窃”的范畴上差别不大,“窃”的第一个解释就是:偷。而“偷”的解释则是: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那么也就是说,“偷”和“窃”根本上可以说是一回事,孔乙己先生不过是在绕舌而已。

    然而,孔乙己所说的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则是真的。千真万确的是元代时期,居庙堂之上的统治者因为种种难以言清的复杂因素而人为地将人分为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梁归智先生的解释是:“元代人以中隐和大隐为主。”这就使我迷惑不解了,为什么被划分为第三等和第四等的汉人和南人还能够大隐于朝呢?这或许要相对一点来看,因为汉人和南人既已处于社会的最低层和最末端,但他们仍然能够大隐于朝。

    我猜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来可能是在人口数量上汉人和南人所占的比例大,因此,尽管统治上层虽然有种种限制他们的规定,但从总体上来看为官的汉人和南人还是比较多的;二来也有可能是汉人和南人为官的职位较低,下层需要的人数较多,因此为官者的总数也是不少的;三来也可能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即元蒙高级统治者主要居住在北方,而汉人和南人则集中在南方,所谓“山高皇帝远”又或是“马鞭虽长,不及马腹”,而且北方人不服南方水土,只能靠“师夷长技以制夷”,因此南方的官位无论高低都由南方的人来担任或是由南北二者共同来履职,所以处于第三等和第四等的汉人和南人为官的总人数还是不少的。而隐于市则是每个朝代无论是读书的做官的也好,还是种田的为民的也好,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的命运。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梁归智先生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那时候的城市规模也不大,人口也少得多,城市和乡村的距离不像现代社会这样明显。在市场上看了杂剧,勾栏瓦舍里浪一把,回到家一关门就是竹篱茅舍做风月主人了,所以元代的文人们往往一只手写风流杂剧,另一只手写隐逸散曲,隐逸主要是一种生活状态,并没有真的跑到深山老林里去耕田种地。他们大多数留在市场上,留在官场上,留在红尘中,但保有一种潇洒超脱的精神状态,一种审美的生活情调。”

    话到这里,就是说元代的文人们很多时候的“为官”是在精神层面上的,是自己一厢情愿存在于自己的脑子里面的,因为那个时候儒生被视为百无一用而废止科举考试从而将文人们拒绝于为官的门外。但正是这个无可奈何的错误造就了元代散曲的繁荣,元代文人们在为官无门的情况下走向了勾栏瓦舍,也走进了平民百姓之中,更是走向了创作和呐喊。用一句现代比较通俗的话来说,元代的杂剧和散曲就仿佛我们今天的流行歌曲。当时的文人们选择了它,与其说是历史所迫,毋宁说是他们真心真意地爱上了元曲这个“美丽的姑娘”。

    梁归智先生最后画龙点睛地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元杂剧里青年书生们的小厮,都是‘琴童’,而不是后来通俗小说中的‘书童’。这很形象地反映了元代的社会特征,大家把音乐歌舞放到了更重要的地位,比读书重要,也就是唱歌跳舞做浪子比寒窗苦读考取功名重要。元代人向往的是艺术的人生,审美的人生,到了明清则是读书做官才是正途的人生。”

    谭惠龄看完深思一回,感叹一回:“有意思,有意思。”

    第七篇是李经纬的《暧昧的火车》。

    这几天虽然为作业忙个不停,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感觉很累,但心里却踏实。为着写作业的需要,这几天不停地往图书馆里跑,这里写写,那里抄抄,却不时发现了许多自己想看想读的书,不过时间却几乎给作业占去了,于是只能望洋兴叹了。

    我们总是说,过去的都是最好的,昨天会变成今天的一个美好的回忆。但我们常常会忽略今天的可贵,因为今天也会变成明天的一个美好的回忆。对今天好一点,对今天多珍惜一点,其实就是对自己好一点和对自己多珍惜一点,而对自己好一点,则肯定要对今天好一点。

    在这个世界上,谁对好都不如对自己好,别人对好但如果对自己不好,结果还是不好;别人对好,而又对自己好,这个结果最理想;别人对不好,但懂得对自己好,结果还是好。所以无论如何都得对自己好,对自己好才能对别人好,如果自己对自己都不好,又怎能对他人好呢。因此,这不是一个多项选择题,它是一道单项选择题,并且不能弃权不选,一定得选。

    因为,生活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程,它不同于爱情而有精神的和物质的区分。昨天郝美丽老师在讲《周渔的火车》这篇小说时,总是强调一个概念:爱情是一种暧昧关系。周渔周旋于诗人陈清和兽医张强之间,直到周渔后来遇难,她都没有理清自己到底要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选择。

    郝美丽老师说,其实她不是没有选择,而是她已经选择了,只不过那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即是说她已经进行了选择,她选择了不选择。因为她不知道自己心底所爱的人到底是谁,究竟是诗人陈清,还是兽医张强;又或者是两者都爱,只不过是不知道爱谁多一点而已;又或是两者都不爱,爱上的可能只是一周两次在火车上的那种空虚寂寥的感觉,然后这种感觉在火车的某一方向而得到了满足,唯此而已。

    因为就在周渔和诗人陈清两人之间,周渔也不能确切地回答出她所爱的究竟是陈清的诗,还是陈清本人,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所以,故事的结尾只能是她既没有选择陈清,也没有选择张强,她就“湮没了她自己”。

    在故事的开端,有一条可能被人遗忘了的却暗示了故事结果的线索,那是周渔提着她亲手描画亲手烧制的瓷碗,在上火车的瞬间被张强撞了一下而碎了一小片。这“柔软如的皮肤”的青瓷破碎了,也即意味着周渔的结局也是破碎的。

    好梦留人睡,好酒留人醉,我却在的梦里醉了,吐了一肚子的心事。或许,远去的不只是的身影,仙湖也如光滑的青瓷,逝去是的皮肤和。爱情或许不是铁轨上一闪而过的交响乐,但婚姻绝对是铁轨下坚实的枕木。作为诗人的陈清,太过浪漫却受制于生活;作为兽医的张强,很会过日子却又过于现实。因此,周渔没有选择他们,也没有放弃他们,与他们总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暧昧的关系。

    这样一种选择,其实在此之前,早就有先例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后来是与薛宝钗携手洞房,然而其实,他做出的仍是“没有选择的选择”。他独爱的不是林黛玉,也不是薛宝钗,更不是袭人,当然也不可能是秦香莲。在大观园一众娇俏女子中,他根本就没有独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他爱的其实是他自己,他爱的是她们中的每一个。这里面,包括他的姐妹们和丫鬟们,他爱她们每一个人身上的优点,他在这个姐妹身上发现不了的优点,他可以在另外一个姐妹的身上找到。换种说法,他发现了这个姐妹身上的缺点都可以用其她的姐妹们身上的优点来弥补。

    因此,贾宝玉爱的是他所有的姐妹,他愿一生一世都生活在他的“女人国”中,他也爱着他心中的“女人国”。因此,她们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如果少了其中一个,他的心就好象失去了一点什么似的。这样貌似很不好,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好的暗示,那就是人都是向往完美的。但是,不能信以为真,更不能付诸实践,否则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空门”。

    为此,我们可不能像贾宝玉一样,也不能像周渔一样,对待生活和爱情,杜绝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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