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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私奔的青春 > 第三十四章 书包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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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伙自从结伙逛了一次北京路和上下九之后,就再也没有结伴到广州其它着名的商业街去逛过了。只此一次,黎尚荣已经对逛街产生了某种偏见,在他看来,逛街既容易令钱包消瘦,也容易让生命处于一定的危险之中。因此,他认为逛街就是一种耗费钱财和浪费生命的无知行为。自此以后,不管谁找他逛街,他都是两个动作表示拒绝:挥手加摇头。

    黄国安的外套虽然只是口袋被割了一道口子,他却为此好久一段时间都耿耿于怀,大伙建议他拿到云上街去给裁缝补一下就复旧如新了,但是他就是不愿意,他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有着某种近似偏执的狂躁症,若不能完好如初,那只能弃之不要。于是,一件几百块的美特斯邦威的羽绒服便被彻底地打入了冷宫,它被压在了衣桶底,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彭德海是空手而去,空手而回,什么也没买到,他只是陪大伙愉快地走了一遭。原本在上下九的一间“两厢情愿”精品店里,他那三魂七魄其实已经被那五颜六色的彩色小吸管勾走了,他心里想着买个七八十根回去折些好看的形状,而后集中放到一个瓶子里,等到时机成熟他就会把这些送给他心仪的那个女生。然而,在大伙面前,他不好意思掏钱包,生怕别人问他买这些小玩意的用途何在。就这样,彭德海心中的一团烈火被他强行压在了心底,一路上他都在酝酿着另一个既不为人知又行之有效的可行性方案。

    林鸿博基本上也没买什么,千般挑选万般比较后他只买了两个别具一格的粉红色的发绳,作为逛街的战利品,他要把这两个小礼物送给赵落雁。现在,赵落雁的头发最长的部分已经垂到肩膀了,倘若用一个漂亮的发绳给扎起来,那该多好看!头发虽不长,但是绑扎成束,显得干练而富有精神。这宛如一颗洋葱头上新发的一撮新芽,白里透红,令人见了如沐春光生机勃发。

    李经纬本次逛街最大的一个收获就是买了一个班尼路单肩书包,既不是跳楼价,也不是亏本大贱卖,而是让利清仓货,29元一个。在此之前,李经纬曾经在云上街买了一个杂牌的,说不上牌子名字,因此更说不出它有什么故事。现在,挎着这个标注着班尼路拼音字母的书包,这高大上的感觉顿时就蹭蹭的往上冒,人的虚荣心就好像一个干瘪的气球瞬间被吹胀了。

    记得刚上课那会,背书包的人屈指可数,大伙都是左手拿书,右手拿笔,左右两手握着的宛然一副战斗武器,雄赳赳气昂昂走进教室就好像奔赴战场。这位男同学人还在中间过道,隔着二三名同学就把他的课本往里一丢,“砰”的一声惊起一群人回头;那位女生人还没坐下,书本垂直往桌面一拍,“啪”的一声唤醒一堆人咂舌;更有那争座抢位的,双方人还在讲台前,“嘌嘌”两声提醒,眨眼间,一阵“咻咻”而过的风声随后书本降落着地,“噼啪”两声惹起整间教室同学的白眼。丢、拍、扔、飞、抛、接,各种动作屡禁不止;让一下、小心的头、借过、快坐下、哦我的天、作死呀、谢谢、对不起、不好意思,各种声音此起彼伏;闪、躲、逃、让、挺、趴,各种情状层出不穷。如此情景,尽在上课前一刻定时上演,有趣却丢了文明,有味却失了优雅。

    小李飞书的不良现象在饭堂和宿舍也时常发生。放学大伙到了饭堂,每个人踏入饭堂门口的第一件事,都是本能地扫视和审度一下四周的座位情况,看到空无一人的饭桌大伙如同剑鱼一般一字形直冲过去丢书占座,在没有了后顾之忧时才优哉悠哉地去打饭。大伙吃饱饭回到宿舍,肚圆肠满身强力壮手上陡增神力,左手推门,右手飞标,由于用力过猛,书和笔记簿很生气很不听话,有的被抛到了角落里,有的被扔到了床底下,书被丢得少了耳朵缺了尾巴,笔被甩回了娘家。

    手脚受到束缚不自由,做起事来不免诸多怨尤。回到宿舍门口飞起书来这嗨的感觉真的胜过爽歪歪,离开宿舍去上课前却出现了一个尴尬的问题:东西不见了。

    面对这种情况,大伙先是抓耳挠腮,恍然大悟之后掀席钻床底,这里没有肯定在那里,那里没有也要看一看试一试。

    彭德海总是不停地唠叨着说:“我的课本去哪儿了?”

    黄国安往往为找不到笔而破口大骂:“他娘的,不要了,到店里再买支新的。”

    黎尚荣更多的是自言自语:“哎,不是吧,我明明放这里的,难道真的会不翼而飞,不胫而走。”

    林鸿博常常是喜出望外地惊叹道:“妈的,找来找去,原来在这里了,叫我找了大半天。”

    李经纬基本上没有这种丢三落四的小毛病,他的东西一向是整整齐齐、井井有条的。

    遇到问题想三下,就会有解决的办法。俗话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上课还不到两个星期,大伙雪亮雪亮的眼睛已经发现了一个超有型的现象,名师大十之七八的师兄师姐都是背着书包去教室上课和到饭堂去吃饭的。

    于是,大家自然是有样学样,没样看世上。上课后的第三个星期,新生当中挎书包的同学越来越多,文学院的大一同学也都陆陆续续买了新书包,04中本一班同学的书包更是光彩照人,特别是班上女同学的书包,一个比一个的好看,一个比一个的漂亮,而且还有各种挂饰、吊坠和其它各色各样的饰物。

    书包的用途和好处很多,无外乎以下五个:一是一个书包在手,天下我有。一个书包可以包藏一天所有课程的书本和部的学习用具;二是可以兼容夏天的冰冻饮料和冬天的保温水杯;三是手机、钱包、MP3等其它物品也可以往里面放;第四,从抽象意义上来说,书包是对手脚的一种解放,它让人的手脚恢复了自由;第五,背书包成为了一种时尚,年轻人展示自我的一种潮流。

    试想一下,当挎着书包漫步于校园时,这单肩书包就是一只按摩手,像摆钟一左一右来回抚摸着的大腿,这种柔软的碰撞感简直妙不可言;当背着书包大步走进教室时,这双肩书包则一前一后捶打着的背,这节律真是美极了;当或背或挎着书包双手插着口袋走进饭堂的那架势,就好像是模特走T台,看着就很有taste。再当在图书馆里娴熟地一撇,或是在教室里熟练地一捺,“咻”的一声便顺畅地拉开了书包链子,这动作极性感,充满着诱惑性,回头率往往高得出奇。

    李经纬自从换了一个新书包,他的心情较之前好多了。书包对于他来说,最大的一个好处便是解放了他的双手,回到饭堂他可以直接去打饭,用不着先放书本霸位了。

    元旦前一天晚上九点左右,李经纬从图书馆复习回来,经过春晖园时,名师大04年十大歌手决赛正在新篮球场的舞台上进行。李经纬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踮起双脚,好奇地睁大双眼朝舞台上看,只见一位师兄非常投入地唱着歌神张学友的一首《夕阳醉了》。他那悠然自得的神情,挥洒自如的肢体动作,唱腔欢快纯正,唱词明丽而不悲,哀而不伤:“微微泛着酒窝的浅笑,何时能让我靠近。”歌词震入耳,即刻麻酥了一片感觉神经,李经纬立马想到了吕慧慧,她微笑起来也泛着浅浅的酒窝。

    “哇喔,好帅哟,亲他,亲他!”台下东南西北好几撮女生声嘶力竭地叫着,怂恿着。原来此时,一名娇小的女生抱着一束花上台递给了正在献唱的那名男生,下面的人都在起哄着大声地喊着她要亲他。

    果不其然,那名女生踮起脚跟往那男生脸上啜了一下,便甩开两腿,宛如鸭子赶脚,一阵小碎步“蹬蹬”地跑下了舞台。篮球场上的观众有人在鼓掌,有人在喝彩,有人在吹口哨。

    歌声张学友是李经纬的超级偶像,一首《夕阳醉了》唱完后,他觉得夕阳要回宿舍洗漱睡觉去了。于是,他信步离开了这灯光闪耀歌声撩人的篮球场,满脸神气地踏上了前往东区宿舍的台阶。在台阶的转角处,只见一名男生右脚挂在栏杆外侧,左脚踩着栏杆中间的横铁条,双手紧紧地抓住护栏最上面的圆铁栏杆,面色憔悴,用一种近似哀求的声音对站在下面校道上的一名女生威胁道:“是不是要我从这里跳下去!”

    只听得那名女生冷冷地回绝道:“跳不跳是自己的事,关我什么事,就算从上面跳下来,我还是坚持我刚才的决定。”

    李经纬赶忙加快了步子,脑子里忽地里闪出三个字:神经病。

    临近期末,大家都忙着复习,而这对神经病,却在这里谈情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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