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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个叶茗儿,不要说她了,就连她的庶妹们都比不上。
小地方出来的,就是小地方出来的,浑身都散发着小家子气。
“母亲,怎么不见蓉姨她们?”
叶元儿口中的蓉姨是玉欢歌的陪嫁丫鬟,也是她当年抬起来的姨娘。
“哦,你说芙蓉啊,在路上遭了大难了,那叫一个风餐露宿,她说她要饿死了,带着你的知鱼弟弟去吃东西了。”
芙蓉是玉欢歌的陪嫁丫鬟,也是一起长大的,嘴巴馋得很,生了一个儿子,完全继承了她的馋嘴,一天到晚的就跟着自己的姨娘吃吃吃。
好好的小少年都长成大胖子了。
就连叶远之都发愁,甚至还斥责过芙蓉,但是人家有玉欢歌做靠山,完全不带怕的,该吃还是吃。
玉欢歌说完,还不屑的看了一眼叶茗儿和她的那个白莲花姨娘梅娥。
瞧瞧,人家是怎么做姨娘的,你又是怎么做姨娘的。
梅娥被下了面子,手紧紧的绞着,但是她告诫自己沉住气,这里可不是南明,这是真正的京城,她梦寐以求的地方。
“老太太,妾身知道不该出现这个场合,扰了大家的雅兴。”
梅娥盈盈行礼,倒是真让人挑不出刺来。
那叶茗儿也不恼怒,脸上还是保持着得体的笑容。
“知道不该来还来,真不要脸。”叶元儿翻着白眼低声说道。
叶知画却是拉了一下她,示意她不要再说了,这母女俩一看就是当初刘兰芝的翻版,不是好对付的。
“梅姨娘说的是什么话,这哪里又是不能来的地方。”
叶知画笑着打圆场,“只是不知梅姨娘特地来是给祖母请安的,还是?”
梅娥感激看了一眼叶知画道,“妾身初来乍到的,不来给老太太见礼实在不合适,所以我从南明带了些小礼物过来,还请老太太,夫人和各位小姐笑纳。”
“既然如此,那就拿过来吧。”叶知画从善如流地说道,
虽然是一个姨娘,但是人家特地来请安送礼,老太太也不是那等子苛刻之人,叹了一口气,便让她将东西拿来看看。
梅娥大喜,以为老太太这是要接纳了自己趋势,连忙叫人将东西呈了上来。
“老太太这只鸟儿南方的品种,叫还会唱歌呢。”梅娥小心翼翼的提着一只鸟笼含笑说道。
叶知画仔细瞧了一下,笼子里的鸟儿竟然是一只蓝头金刚鹦鹉。
要说蓝头金刚鹦鹉可是十分的稀少,也就在南方常见一些,在北方是几乎没有的。
而梅娥寻来的这只蓝头金刚鹦鹉,体形短胖,短方形的尾巴,头部呈现亮丽的蓝色。
头至胸部是亮丽的蓝色羽毛,耳旁有一圈黑色的羽毛,黑色为底的鸟喙,两侧有一抹红色。
身体和翅膀为深浅不一的黄绿色,尾羽带有一些蓝色的光泽。
那叫一个漂亮,就是老太太都忍不住要多看一眼。
“真的会唱歌吗?”叶修?s听说这鸟儿回唱歌,赶紧好奇的问道。
“?s儿,不要胡闹。”白姨娘紧张的拉住了她。
这场合明显不适合有这样的好奇。
万一那二房的因为这是厌恶他们母子可怎么好?
二房虽然早早去了南明,但是玉欢歌这人,她还是了解的。
她本就出身世家,无论是容貌还是手段,那都是上等的。
若不是当初和叶远之去了南明,如今,这屋里的掌家权还不一定在刘兰芝身上呢。
“不碍事的,不碍事,五少爷好奇是正常的。”梅娥嘴角漾起甜甜的笑意,真的是一副娴静舒雅的样子。
哟嚯,这话透出来的信息量可是不小啊,这是把所有人都摸清楚了,就连不起眼的没见过的叶修?s都知道。
一旁摸着龙渊剑爱不释手的叶知安都忍不住抬起了头。
来的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妖魔鬼怪呀?
“快,给大家唱一个歌儿。”
梅娥轻轻的给那只金刚鹦鹉吹了一个口哨。
金刚鹦鹉听了指令,当真的是唱起了歌儿,唱完以后,还十分讨喜的说道,“大吉大利,福寿绵长。”
“呵呵,倒是只成精了的鸟儿。”本来冷着脸儿的老太太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老太太喜欢就好。”
老太太都笑了,梅娥今日的计划就已经成功了一半,“茗儿,还愣着做什么,快把你给哥哥姐姐准备的东西拿上来。”
“是,姨娘。”叶茗儿倒也是十分的识趣,在众人的面前,就只叫她的母亲为姨娘。
“大哥哥,你马上就要上战场了,茗儿送你的是一个千里眼,这是我从海外商人那里淘来的,还请大哥哥笑纳。”
千里眼?叶知安挑眉,虽然没有听过,但是还是十分有礼的接过,“多谢茗儿妹妹。”
“千里眼,倒是十分的稀奇,只是不知为何叫千里眼啊?”
老太太都好奇了。
“所谓千里眼,不过是让人的视野看得更远一些,设计得十分的精巧。”
众人刚要凑过去看,门外却传来了一阵洪亮的声音,原来是叶远之跟着叶牧之回来了,身边还带着一个俊秀的少年。
“远之,远之啊,真的是你啊。”
老太太有些失态的走上前去,拉着他里里外外的看着,“瘦了,黑了。”
“娘,我还长胖了呢,哪里瘦了?”叶远之无奈的看着自己的老娘。
自家这老娘真是关心则乱,他明明胖了一大圈。
“好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老太太深知叶远之的脾性,也没有在他面前哭哭啼啼的,而是看向了他的身后。
“这是知书吧,都长这么大了?”老太太拉着叶知书瞧着,已然不是之前的小豆丁了。
“孙儿见过奶奶。”
锦绣少年走上前来,不卑不亢的给老太太行了礼,那浑身的气度叫一个没得说。
“娘,知书虽然才十三,但是已经是秀才了,今年可以下场科考了。”
玉欢歌一边将叶元儿姐弟拉到一起,让他们培养培养感情,一边无不自豪的说道。
说这话的时候,玉欢歌底气十足,梅娥就是再受宠又怎样,她的那个女儿小里小气的,是怎么也比不上她这双优秀的儿女的。
这也是这么多年,她不停的蹦?,但是叶远之始终没有敢为难她这个原配的原因。
小家子出身的就是小家子出身的,她都懒得理会。
也就是这些年,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然这儿,还有她什么说话的份?
不过是丈夫养的一个小玩意儿了,世家大族里那个男人不养小妾?
南明的日子无聊的很,不如就看梅娥蹦哒来蹦哒去,也甚是有趣。
这边秦般?O听了玉欢歌对叶知书的介绍,当即感叹起来
“真的,那知书弟弟真是太厉害了。”
这十三岁的秀才可是难见,那真是天才儿童了。
“大姐姐过奖了。”
叶知书被人这般夸着,脸上依然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自得,而是十分谦虚的说道,“小弟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老师说今年只是让我下场感受一番,以后还是要沉下心读书的。”
一番话,不仅叶远之满意,叶牧之也十分的满意。
“要是二弟不介意,以后我可以为知书指导一二。”
叶牧之捋了捋自己的胡子。
“那感情是好啊。”叶远之哥俩好的锤了叶牧之一下,“大哥文采斐然,能得你的指导,是知书的荣幸。
知书,还不快给你大伯说声谢谢?”
“多谢大伯。”叶知书也有些开心,毕竟叶牧之可是著名的大儒。
能得叶牧之的指导,那简直就是胜读十年书啊!
叶知画挑挑眉,却没有说什么。不知虽然是个薄情寡性的男人,但是他能够袭下这镇国公的位置,也并非是无能之人。
最起码他的的知识底蕴和斐然的文采,在这大周也是一等一的。
而此时已经被人完全忘记的梅娥脸色有些尴尬,幸而她带来的鸟儿拉回了大家的视线。
“哟,这鸟儿真是喜庆啊,还知道讲大吉大利呢。”
叶牧之听着那金刚鹦鹉的说话声,那叫一个感兴趣。
“可不是,也不知梅娥从哪里寻来的,我瞧着都欣喜。”
叶远之是个十分刚直的直男,说这话的时候是完全把他的正妻玉欢歌给忘记了,直接否定了她的付出。
她寻来的东西不知道有多珍贵呢,竟然还比不上一只鹦鹉让人欢心吗?
老太太的脸色也有些不好,这叶远之是怎么回事,这般的不给正妻面子。
“再讨喜不过是一只鸟儿罢了,还是欢歌送的玉菩萨合我的心意。”
老太太没了刚才的热络,转头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坐着。
玉欢歌感激的看了一眼老太太,这般场面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次,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维护她的脸面。
一旁的叶知安也轻轻将所谓千里眼放下,不过是小玩意儿而已。
哪里比得上玉欢歌的真心实意。
叶元儿瞧见众人的反应,当即便笑了起来。对着叶茗儿就是挑衅的一笑。
无论你们耍什么手段,庶出的身份都是不可能改变的。
叶茗儿和梅娥气得心中冒火,碍于自己的身份,只能硬生生的压下来。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她要掌控这镇国公府。
梅娥和叶茗儿不知天高地厚的心高气傲的想着。
叶知画将两人的神色尽收眼底,笑笑不说话。
梅娥和叶茗儿确实有一些小聪明,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
二房回来与老太太相见,那是何等重要的场面,梅娥和叶茗儿沉得住心思,应该好好呆在后院等候消息。
如此这般可能还能得到老太太的些许垂怜。
她们偏偏没有这么做,是哪些看起来稀奇,但是并不值钱的玩意儿哄人。
老太太是何种人也?是个表面功夫十足的人,实际上她最是注重规矩和脸面。
更何况有了刘兰芝这个惨痛的例子,老太太又怎会允许镇国公府出现第二个刘兰芝?
当即,她就淡淡的说道,“好了,梅姨娘也是有心了。”
虽说是夸奖,但是脸上根本没有了刚才的欣喜。
而是转身对着叶牧之说道,“你瞧瞧你,好不如你弟弟。知道知安要去战场,特地寻来了龙渊剑给他防身。”
龙渊剑?什么龙渊剑,他要送的不是一套文房四宝吗?
叶远之脸上大大的问号。
得,这压根就不是他送的,老太太十分的无语。
也就是靠着他媳妇给他挽回脸面,他竟然还重视那个小妖精,真是不知所谓。
看来,她还是要找机会好好跟叶远之说说,再把那个小妖精好好整治一番。
可不能让叶远之和玉欢歌的感情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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