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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生世世小说网 > 百鬼判官 > 第八十三章: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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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潜这一句话,惊得在场的人莫不倒吸了一口冷气。

    什么意思?他不是何应文?那他是谁?

    “何应文”低着头,不说话。

    顾潜又问了一次:“你是谁?”

    他抬起头来:“你都知道了?”

    “八九不离十,只差你一个准话。你,是谁?”

    “何应武。”

    此语一出,在场的人又是一阵惊异,话都说不出来。

    何应武?何应武不是死了吗?刚才他还被秦飞和顾潜在湖边又杀了一次。

    顾潜站起身来,笑了笑:“你自己说还是我帮你说?”

    何应武夫妇沉默着,最终丈夫先开口了:“我说。”

    “好,免去了我说的哪里不符合事实。”

    何应文,啊不是,何应武开始了他的讲述,这里我们用第三人称来写。

    溺死在湖里的,其实就是何应文,他是被他的哥哥推下去的。

    身为哥哥的何应武顶替了弟弟的名号,在缘河镇生活了一个多月,没有被发现马脚。

    弟弟何应文生在湖边的茅草房里。

    他的父亲是水上的一名水手,经验丰富,见多识广,没事儿就给年幼的儿子讲一些外面的故事。

    但父亲在他不到十岁的时候溘然长逝,据说是被水给淹坏了的。

    尚且年幼的何应文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不见了,依然在河边过他的逍遥日子,只是他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不久就去和夫君泉下相会了。

    孤身一人留在人间的何应文,有自力更生的能力。

    他每天坐着父亲留下的小舟钓鱼,用一把小镰刀砍柴,日子很清闲。

    但他的精神有了空缺,习惯了听父亲讲的那些水上的澎湃故事,现在的何应文很孤独。

    他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书”的东西,上面记载着无数的故事,比父亲讲的还要来的精彩。

    他决定去买书。

    于是何应文,日夜砍柴,钓鱼,有时间还回去采上一把野蘑菇,把这些物件拿到缘河镇上去卖,换了钱之后去买书。

    这些赚不了多少,何应文一个月才可能买上一本书,但他看得如痴如醉,一本书往往都被翻烂了。

    这点小小的雨滴当然滋润不了何应文心田里知识的大漠,他花钱到别人家去借书,自己在家里割竹子,做成竹简,用木枝沾着炭灰抄书。

    要说那时候已经有了人造纸张,但何应文买不起,只能自己亲力亲为,既锻炼了体魄,又增长了学识。

    他边抄边记,小孩子记忆力极好,把一本书抄完也就记得八九不离十。

    起初他只看小说,后来涉猎范围渐渐广了起来,从历史到诗词,无所不阅,无所不读。

    他已经从刚开始懵懵懂懂的只会对故事感到好奇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热爱文史如痴如醉的少年。

    此时的何应文可谓是满腹经纶,从小独自生活和饱览群书也让他的性子变得坚韧,多了一份超出同龄人的成熟。

    这位才子有一日到街上去叫卖,竟吸引了当时缘河镇最有名的世家家主,何大人。

    不知是不是因为何应武先生避讳他父亲的名字,以下统称这位家主为何大人。

    要知道,缘河镇在那会儿还是很发达的,位于南北交替之地,水路商业极其发达,坐拥着这交通枢纽一半以上的水船的何家家主,怎么会对一个卖着发蔫蘑菇和几根细柴火的小童产生兴趣。

    原因是这何应文一肚子博学没地方使,叫卖的方式竟然都是以诗词的方式说出来的,并且信手拈来的诗句竟然格律工整,别有韵味,一般人还听不懂。

    当然,这种做法在市场上是不受欢迎的,毕竟社会上还是没文化的人居多,很多人都听不懂你说什么,看你卖的东西还一般,生意自然惨淡。

    何应文却不以为然,他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高,对精神质量的要求可太高了,这么一叫卖,一是可以锻炼临场发挥,二是可以凸显出自己的才华。

    事实上,他这种有些做作的行为也是歪打正着。

    何大人是读过书的,并且读的还不少,平时酷爱诗词,和何应文算是同道中人,半个知己。

    一听这位小童的诗赋,顿时被惊艳到了,再一看面相,好么,不过十五六岁。

    何大人大喜,当即赏了五十两银子,并且把这位小兄弟请到自己府上,让他每天和自己对吟几句诗。

    何应文倒没有拒绝,只是他说:“我去你府上可以,但是你得免费借书给我看。”

    何大人捋着胡须哈哈大笑:“可以,当然可以!”

    这位大人答应地这么爽快,不是因为他有多慷慨,而是他得了一种血疾,时日无多了。

    在生命最后的光阴得一知己,也算是件快活事。

    尽管这位何大人认知己的速度和标准和秦飞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那个时候实在没时间挑肥拣瘦。

    就这样吧,这位小兄弟,我唯一的一个儿子只会耍耍武功,怪我当初给他取了一个“武”字,我剩下的日子,就由你来陪着。

    何大人的身后,站着一位近二十岁的男子,就是何应武。

    这天在集市上,他是第一次见到这位有才的少年。

    就这样,何应文进入了何家的府邸,每天写上几首诗,和何大人讨论讨论,剩下的时间用来看书。

    每天吟诗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真的很轻松,何府里的书库才是他游离的地方。

    这里典籍丰富,框架系统,让何应文的眼界第一次打开得如此辽阔。

    与此同时,何大人的身体越来越差,早上放在床头的一盆清水晚上变得血红,往里吐的血很多。

    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让何应文和何应武进来。

    他表示自己时日无多,收了这位小知己作干儿子,并赐名何应文。

    何应武声称他已经忘了何应文被赐名之前的名字,他记住的,只是现在起他叫何应文,过去他也叫这个名字,他就是何应文。

    何大人对何应武说:“今后他就是你的弟弟,我死之后你要把他当作亲生弟弟看,不可以有欺侮或是排挤。”

    跪在床前的何应武连连称是,心里却咬牙切齿。

    父亲好读书,他这是知道的,但却对练武的自己十分冷落。

    这位不知道叫什么的毛小子,仗着读了几本书,会作几句诗就天天在父亲眼前晃悠,让自己变得可有可无。

    他没出现之前还好,何大人还是对自己的儿子关爱有加,也不反对他练武,并夸他一身武艺精湛,不枉名字里的一个“武”字。

    毕竟儿子只有一个。

    但当这位文学爱好者发现自己没多少日子可过的时候,自己终身的爱好比儿子的终身爱好更重要了,于是他找到了何应文。

    要说这位仁兄确实意识到了自己这段时间冷落了何应武,但冷落就冷落吧,要走的人了,又不能补偿或是怎么。

    但这一种“死前逍遥一把”的心态却害了何应文。

    当然,这点积怨还不足以让何应武把何应文给摁水里去,真正的恩怨是因为一个女人。

    嘱咐完哥俩的事,何大人又一挥手,奴婢带进来一个面容姣好,婀娜多姿的女子。

    “应文,你学问渊博,但不能荒废终身大事,是时候该娶个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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